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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沈阳”成安全套商标 律师:法律法规难界定

2011-02-28 07:11 中港台时间|2012-12-10 21:5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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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2月28日讯】近日,有读者向记者提供信息,有一款正在网上招商的安全套的名称是“小沈阳”。记者根据读者提供信息登录相关网页,该网页内容确实为“小沈阳系列安全套”产品介绍,产品照片外包装上印有小沈阳在小品中形象的卡通漫画。生产厂家为“山东××乳胶科技有限公司”,

据《扬子晚报》报导,记者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到了山东××乳胶科技有限公司,其产品名称为“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有注册号,属合法的安全套生产企业。

记者又联系上该公司销售负责人,对方承认产品确由该厂生产,但他们只是贴牌代加工,相关事宜由贴牌商负责。

随后记者在相关网站找到了两则关于“小沈阳”安全套的招商信息,联系人为王某。王某告诉记者,卡通动漫形象不存在侵权,况且他们已经注册。后据查“小沈阳”确实于2009年5月 14日申请注册,注册的商品服务类别包括子宫帽、避孕套等多种产品,申请人栏姓名为王某,不过备注栏注明了“商标已无效”。

湖北陈俊律师说,虽然看漫画很相像,但该公司没有使用小沈阳本人的真实肖像,在法律法规上不好界定,而且名称又是使用的艺名。不过,陈律师又说,如商标已无效,若该产品还继续使用该商标生产销售,就违反了商标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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