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投诉中原推销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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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郑丽驹香港报道)2名深圳居民李丽和郭淑娟昨日在香港立法会门外抗议,投诉在深圳被中原地产经纪以不良手法欺骗她们过来买楼,结果贷款不成功,被迫要挞订金八十多万元。她们称中原不愿意和她们谈,有感被欺骗。她们今次的诉求是希望中原地产给回已交的钱和利息,这是最低的要求,及求助立法会希望可以帮助。

2007年12月21日香港中原地产派公司职员到深圳投资大厦宣传香港红磡湾的“海滨南岸”楼盘,指位置好、升值快、租金高,转手可赚钱。职员表示,即使没有钱投资也不要紧,中原可以帮助做银行按揭七、八成。职员又表示,香港买楼手续非常简单,不需要任何担保,有身份证就可以,还用3部旅游巴士接载百多名大陆人士去尖沙咀新世界中心的售楼处。

其中1名投诉人、深圳居民郭淑娟说,“我买了,在已经签了合同纸之后,才发现(中原)是欺骗我们,当时知道被骗也没有办法因为已经签名了,也要完成那百份之二十的订金,她们承诺八成可以贷款,希望上了会之后,可以出租或卖出去就可以收回那些钱。”

郭淑娟续说,“但我们不知道,如果不是香港市民是贷不到款,在当时也不想交,但他们说要交百份之二十才可以借到钱,为了保住楼,无奈之下,把银行卡交出,那个单位是460多万元,需要交5%,即23万元,还有18万元,那个姓彭的职员说公司可借她18万元,还给我一个借据。”

早上回深圳要把钱存入香港的账户,3日后又要我们交另外5%;回港第三日律师事务所和香港中原地产的职员,来到深圳投资大厦和她们签定正式合同,全是英文,职员说因她们不懂英文,所以请律师需交律师费8千元。郭淑娟后来才知道那个律师并不是为她们所请,而是为新鸿基地产商请的,郭淑娟无奈地说:“我又一次被骗。”

中原地产就事件曾发表声明,证实李丽及郭淑娟于07年12月21日,经该公司经纪介绍下分别购入海滨南岸2个单位。事件中,中原的营业员已向投诉人表示,内地人士在港申请按揭一般可获批核5成按揭,并解释按揭贷款之批核,须视乎个别买家之经济状况及符合银行的要求及条件,一切以银行最终批核为准。

声明又指,中原两名营业员分别于09年6月30日及7月6日接获地产代理监管局有关上述投诉之查询,最终地产代理监管局于去年1月12日及3月15日回复,认为投诉人的指责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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