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民投訴中原推銷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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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03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鄭麗駒香港報道)2名深圳居民李麗和郭淑娟昨日在香港立法會門外抗議,投訴在深圳被中原地產經紀以不良手法欺騙她們過來買樓,結果貸款不成功,被廹要撻訂金八十多萬元。她們稱中原不願意和她們談,有感被欺騙。她們今次的訴求是希望中原地產給回已交的錢和利息,這是最低的要求,及求助立法會希望可以幫助。

2007年12月21日香港中原地產派公司職員到深圳投資大廈宣傳香港紅磡灣的「海濱南岸」樓盤,指位置好、升值快、租金高,轉手可賺錢。職員表示,即使沒有錢投資也不要緊,中原可以幫助做銀行按揭七、八成。職員又表示,香港買樓手續非常簡單,不需要任何擔保,有身份證就可以,還用3部旅遊巴士接載百多名大陸人士去尖沙咀新世界中心的售樓處。

其中1名投訴人、深圳居民郭淑娟說,「我買了,在已經簽了合同紙之後,才發現(中原)是欺騙我們,當時知道被騙也沒有辦法因為已經簽名了,也要完成那百份之二十的訂金,她們承諾八成可以貸款,希望上了會之後,可以出租或賣出去就可以收回那些錢。」

郭淑娟續說,「但我們不知道,如果不是香港市民是貸不到款,在當時也不想交,但他們說要交百份之二十才可以借到錢,為了保住樓,無奈之下,把銀行卡交出,那個單位是460多萬元,需要交5%,即23萬元,還有18萬元,那個姓彭的職員說公司可借她18萬元,還給我一個借據。」

早上回深圳要把錢存入香港的帳戶,3日後又要我們交另外5%;回港第三日律師事務所和香港中原地產的職員,來到深圳投資大廈和她們簽定正式合同,全是英文,職員說因她們不懂英文,所以請律師需交律師費8千元。郭淑娟後來才知道那個律師並不是為她們所請,而是為新鴻基地產商請的,郭淑娟無奈地說:「我又一次被騙。」

中原地產就事件曾發表聲明,證實李麗及郭淑娟於07年12月21日,經該公司經紀介紹下分別購入海濱南岸2個單位。事件中,中原的營業員已向投訴人表示,內地人士在港申請按揭一般可獲批核5成按揭,并解釋按揭貸款之批核,須視乎個別買家之經濟狀况及符合銀行的要求及條件,一切以銀行最終批核為準。

聲明又指,中原兩名營業員分別於09年6月30日及7月6日接獲地產代理監管局有關上述投訴之查詢,最終地產代理監管局於去年1月12日及3月15日回覆,認為投訴人的指責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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