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无立法管制光污染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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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梁路思香港报道)政府建议推出作业指引应对光污染问题,鼓励业界在晚上关掉没必要的广告灯箱。对于长远是否立法,政府将成立专责小组订立标准,现时并没有立法时间表。有议员就不满政府拖延立法,认为立法越快越好。

环保署在本港六处地点进行光污染评估,发现旺角及铜锣湾等商住地区,有光滋扰的问题。政府建议短期内以自愿形式推出为期3年的《户外灯光装置业界良好作业指引》,建议私人机构在深夜11时后或营业时间后,关掉户外没必要的灯光装置,又可利用自动控制设施,控制灯光使用,并建议面向住户位置,要避免使用闪烁或动感效果的影视幕墙。

政府计划在今年第二季,成立由非官方人士担任主席的专责小组,明年初就指引提交建议,小组会用1年时间讨论,不排除会立法规管光污染。

议员环团不满拖延立法

不过,多名议员对政府未能尽快立法规管光污染,表示失望。公民党议员陈淑庄担忧,政府建议的资源性指引期长达3年,之后还要再作检讨,才考虑是否立法:“左3年,右3年,3年又3年,不知要等到何时才能立法。”

民主党议员甘乃威表示,政府早前在施政报告中指明,会就光污染研究立法,现在又改口为不排除立法,证明当局在处理有关问题上“雷声大,雨点小”。公民党议员余若薇亦指出,从政府就光污染计划推出的指引拟稿显示,当局在管理光污染上没有准则,令指引失去“牙力”,建议当局以发牌方式规管光污染问题。

环境局首席助理秘书长蔡敏仪就重申,现时仍有不少问题尚待解决,例如:如何摊分不同光源的责任问题等,因此现时未能交代立法时间表。她指,香港商住活动密集,和外国环境不同,只量度户外光度来规管光污染似乎不适用,因此要先行讨论,不可以贸然立法。而政府亦会带头在晚上11时或之前,关掉装饰装置,亦会成立专责小组,就未来路向提供意见。

环保组织地球之友欢迎政府完成光污染顾问报告,但就批评政府在立法问题上不断拖延,欠缺承担。而政府建议指引的最大不足之处,是欠缺强制性,污染者大可以爱理不理。地球之友指出,现时光污染的投诉越来越多,有关讨论才刚刚开始,但以政府在停车熄匙立法一拖10年的进度,相信光污染的立法还是遥遥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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