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首席法官任命 各界冀护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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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港府昨日宣布行政长官已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任命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张举能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接替已经出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马道立。有关任命将在征得立法会同意后,正式生效。社会各界人士希望新任高院首席法官能顶住压力,坚持维护香港的人权法治。

张举能在担任高院原讼庭法官期间,主审过多宗涉及人权和政府政策的司法复核案件,其中一些判决颇受社会肯定,包括2008年裁定在囚人士拥有选举权,以及去年打破综援申请人必须连续居港一年的限制。特别是今年3月9日裁定神韵晚会主办方在控诉入境处拒签案中胜诉,更令他大受赞扬。

资深大律师、立法会议员汤家骅认为,张举能是高院首席法官的合适人选,虽然年资比较浅,但是“在法律界人缘不错”,“公认是一个比较能干的年轻法官”。他说:“其实首席法官的主要工作都是令法庭的运作得以畅顺,特别是令到法庭使用者比较容易去享用法庭各种设施。”

但是,社会上对张举能获得推荐任命不无担忧。在一些关涉人权的案件,张举能曾判示威者败诉。譬如在立法会议员梁国雄等6人在孙明扬住宅外示威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的上诉案中,张举能便维持原判。

人权监察:盼守住最后防线

各界人士希望新任高院首席法官能坚持维护香港的人权法治。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指出,“尤其在复杂的‘一国两制’的环境之下,有许多不同诉求可能都会透过法庭去争取一些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工作从我们的角度而言是最后维护人权的机构。”他促请张举能在履任后顶住压力,“为香港的法治把好关,别理会任何压力,独立地去继续维护香港市民的权利”。

对于获得推荐任命,张举能法官表示深感荣幸,如获得委任,他将会竭尽所能履行职务。

张举能于1961年在香港出生,现年49岁,已婚,有三名子女。自1986年起在香港私人执业,直至2001年加入司法机构出任区域法院法官。2001年12月开始担任高院暂委法官,并于2003年获委任为高院原讼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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