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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沪祥获无罪 菲佣证词成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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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11日电)前立委冯沪祥遭控性侵菲佣案,高院更三审今天逆转,改判冯无罪。全案逆转关键在于更三审首度与被害人远距视讯,被害人除改口否认遭性侵,并指因不满冯妻管教严格才诬陷冯。

冯沪祥被控民国93年间在家中性侵菲佣,事后双方签下和解书,菲佣拿到新台币80万元和解金后即返回菲国。冯沪祥虽曾在出庭时,拿出被害人在菲律宾公证的书面文件,指未遭冯沪祥性侵,但法官认为是因被害人与冯和解后,才做出对冯有利的证词,未采为证据,自一审到更二审均判处冯沪祥有罪。

冯沪祥在前审时,曾向法院声请与远在菲律宾的被害人视讯,但当时因被害人在菲的旧址多次遭台风侵袭,无法寻获而未果。

案件去年4月间再遭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后,冯沪祥透过友人寻获在菲的被害人,更三审合议庭与被害人当庭以视讯软体远距视讯。

更三审合议庭指出,被害人在视讯时,改口没有遭冯沪祥性侵,并指出当初指控冯性侵,是因不满冯沪祥的太太不尊重她,基于报复心态,想让他们家庭破裂,才到冯卧室厕所中,将保险套的精液涂抹在自己下体及内裤,并以指甲弄伤处女膜。

被害人并当庭指出,现在觉得良心不安,并否认是因拿到和解金才改口未遭性侵。

更三审合议庭另根据专家证人石台平证词,认为被害人的内裤上的精斑,分布区域及面积不符经验法则;且被害人疑遭性侵前后换穿的内裤,均沾有被害人血迹,也不符常情,且血液沾染方式明显是人工涂抹。

另外,被害人的衣物经法务部调查局鉴定,发现没有纤维断裂情形,没有外力拉扯,且被害人的四肢与大腿内侧均无损伤,更三审合议庭因而认为,检方提出的证据,均无法证明冯有强制性交犯行,改判他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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