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还我烈属荣誉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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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15日讯】我是赵杏燕,今年79岁,家住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金三角村、父母生下我兄妹二人,哥哥赵坚18岁时接受党的教育,于1944年辞别母亲(当时父亲已去世),妻子杨爱罗及未出生的女儿和我,毅然决然避过阵阵封锁,辗转到苏皖边区,奔赴抗日前线,参加抗日,抗日胜利后,又参加了解放战争,,当时曾任苏皖边区财政厅事务长,不幸的是在1949年12月济南战役中为国捐躯,光荣牺牲,时年22岁。

在得知哥哥牺牲后,全家老小万分悲痛,当时家中有母亲和我及嫂嫂杨爱罗,遗孤女儿赵何利只有5岁,按理应归嫂嫂抚养,全家共同帮助。但嫂嫂杨爱罗总因年轻,仍下年迈婆婆和5岁的女儿赵何利,翌年即远嫁到草塔张义坞村(改嫁后为他方生4男1女),当时家庭照顾烈士母亲和遗孤女儿赵何利的担子就落到了我的肩上,只得招丈夫上门,来共同瞻养和抚养,一直到烈士女儿出嫁和老母亲85岁病逝,此前所有烈属荣誉和待遇都有我家享受。

当时母亲曾有遗言,在她归天后,所有烈属荣誉和待遇都归我和儿子赵松茂继承,因赵松茂是烈士赵坚的继子,由当时的原村支书张记强作证,但不知为什么我们享受了40年的烈属荣誉和待遇被1950年早已改嫁又没有尽过瞻养和抚养义务,又在他乡生儿育女的杨爱罗所窃取。

为此我年纪大了行动不便,便叫我儿子赵松茂,即烈士继子多次上访,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为了家庭生活,我儿赵松茂有修自行车的手艺,到我村路边(不影响交通的地方)的荒地上搭了极为简陋的临时修车棚,维持生计。

而暨阳街道党委书记周江,不给我儿子多次上访解决问题,08年以来多次指使城南办事处,把我家维持生计的临时建筑修车棚及修车工具夷为平地,更不能容忍的是我儿子上访期间,搜走了我儿子的包一个和赵坚烈士照片和证明书各一份。对我儿多次上访进行报复,现在包已归还,而赵坚烈士的烈士证明书一直扣留。

烈士何罪之有,为什么暨阳街道党委书记周江要没收烈士证明书,正是“酷吏行苛政”、“苛政如猛虎”,为此要求新闻记者或有关部门给我申冤,还我哥烈士证明书,还我烈属荣誉及待遇,并追究责任人,使烈士的鲜血不白流,因本人年纪大了行动不便,只委托我儿赵松茂向有关部门投诉,不胜感激,求助电话0575-87336207 手机1515752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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