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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暴冲案 美法官挺车主

2011-05-17 15:32 中港台时间|05-17 15:3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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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7日报导】(中央社华盛顿17日法新电)指称日本丰田(Toyota)车辆有暴冲问题的原告今天表示,美国法官裁定,他们对丰田提出的诉讼可以继续进行。

美国加州中部地方法院法官塞尔纳(James Selna)驳回丰田要法院撤销此案的请求,裁定鉴于车辆缺陷证据充分,消费者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诉讼案,丰田明知车辆可能会暴冲,却不安装故障安全或刹车优先系统,丰田则否认上述指控。

车主的委任律师柏曼(Steve Berman)表示:“对数以千万计的丰田车主而言,这件事重要至极,我们希望能在法庭上证明立场。”

他说:“我们认为,也打算证明,丰田明知有瑕疵,却选择不采取行动来保护顾客。”

丰田否认车辆有任何瑕疵,并期望司法还以清白。(译者:中央社林亭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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