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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陆移植器官 绿委促立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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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28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陈亭妃今天表示,应立法规范台湾民众赴陆接受器官移植手术;行政院卫生署医事处代表说,立法需要民众支持,且须有完整配套。

加拿大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及加拿大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David kilgour)上午在民进党籍立委田秋堇、蔡同荣、陈亭妃等陪同下,在立法院举行“血腥的活摘器官”中文版新书发表会。

大卫‧麦塔斯及大卫‧乔高说,中国大陆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拘禁、迫害,并被迫接受健康检查,成为器官配对资料库;若有人到大陆接受器官移植,就会有法轮功学员受害,呼吁台湾民众认知大陆活摘器官恶行,并避免到大陆手术。

民进党籍立委田秋堇说,到中国进行器官移植,就是助长活摘器官恶行,台湾政府相关单位应将大陆器官问题、来源等资讯告知民众,且提出对策,避免民众在资讯不全状况下,成为“中国活体超市的大买家”。

田秋堇也建议,赴陆移植器官的民众不应受全民健康保险照顾,手术费不应健保买单。

卫生署医事处简任技正刘明勋在会中表示,台湾目前有7000多人等待器官移植,但每年仅有约700多人能接受移植,比例悬殊,的确有可能转往境外移植。

他说,在不伤害医学伦理、善良风俗前提下,医师应告知病患境外移植风险、该地医疗环境及器官来源,若医师涉及中介、收费、或未善尽告知义务,最重将处废止执照;民众有就医权利和自由,但应和医师充分讨论、审慎评估。

刘明勋表示,健保保障国人健康,民众若赴国外就医仍有给付;相关立法需要民众支持,也须有完整配套,才有可能规范民众赴境外器官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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