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部分地区7月1日始禁用塑胶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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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袁玫洛杉矶报导)2010年11月6日洛县监事会通过“禁用塑胶袋法案”,规定从2011年7月1日开始不得再使用塑胶袋,其适用范围包括除大洛杉矶地区88个城市外,属洛县管辖下但非注册城市的地区如罗兰岗、惠堤尔(Whittier)、阿塔迪纳(Altadena)、恰特奥克(Charter Oak)等地区的杂货店、超市、药店、酒类商店等,现今许多商家已挂出提醒顾客的牌子。
  
法案所禁止使用的塑胶袋,主要是指在结账处,装商品的手提塑胶袋,这种塑胶袋对环境污染大,因此自7月1日起,规定商家可向顾客提供10美分的纸袋,民众也可以自行携带环保购物袋购物。
  
旧金山在2007年3月,成为全美第一个大型超市和药房连锁店禁用塑胶袋的城市,马里布、圣荷西、圣塔蒙尼卡、圣塔克拉拉等海岸城市均相继通过类似禁令。
  
继洛杉矶县之后,长堤(Long Beach)市议会也通过,超市、药妆店与类似零售商店禁用塑胶袋法案,大型零售商店8月1日起生效实施,小型商店则在2012年元旦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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