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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0日电)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天表示,美安公司与名扬公司从事多层次传销,变更加入条件、销售商品品项、价格与变更公司登记资料未依法律规范报备,各处新台币10万元及5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美商美安美台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变更加入条件、销售商品品项及价格,依据多层次行销管理办法规定,变更加入条件、销售商品品项、价格等,应在实施前向公平会报备。
公平会表示,名扬公司则是变更公司所在地及代表人,依据多层次行销管理办法规定,也要在变更后15天内向公平会报备,但美安、名扬公司皆未依法定期限向公平会办理报备,各罚10万元及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