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陈水扁陈水扁
【大纪元8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刘世怡、李香君、唐筱恬、邱俊钦台北26日电)前总统陈水扁涉国务费等案,高院今天更一审宣判,扁被控国务费案贪污部分改判无罪,扁律师转述,扁感谢更一审合议庭秉持公平、公正态度,判他无罪。
陈水扁上午出庭时,对旁听席的支持者点头致意,随即坐下聆听判决。法官宣判国务机要费案被控贪污部分无罪时,扁看起来面带笑容,并频频转头与律师交谈。
陈水扁的妹妹陈秀琴接近中午前往台北监狱探视,她在步出会客室后,未发表任何谈话。陪同探视的台北市议员江志铭代为转述,陈水扁对判决感到欣慰,相关细节交由律师对外说明。
陈水扁辩护律师石宜琳聆听完判决后,向媒体转述,扁非常感谢更一审合议庭秉持公平、公正态度,在国务机要费案判无罪,并感谢一路陪他参与诉讼过程的支持群众。
石宜琳表示,陈水扁涉伪造文书、洗钱部分仍被判有罪,扁待收到判决书后,会与律师团讨论研究,再提起上诉。
石宜琳说,国务费性质与特别费相同,既然大家认为特别费是历史共业,使用者无主观犯意,陈水扁在总统任内使用国务机要费,同样是因公支出,因此认为扁获判无罪是在预料中。
石宜琳表示,特侦组侦查国务费案期间,因不采信前行政院长张俊雄及前行政院副院长叶菊兰证词,怀疑扁恐与两人串供而声请羁押,如今扁被改判无罪,扁对这段期间遭押“很不以为然”,认为“国家机器竟如此草率”,十分遗憾。
不过,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表示,检方当年以国务费、洗钱、南港展览馆及龙潭等4大案作综合判断后,才向法院声请羁押陈水扁,并非仅针对国务费案的犯罪事实,目前全案仍可上诉,尚未确定,相关评论言之过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