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证加名征税”被批苛政猛于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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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敬一报导)近日,南京率先出台新政策“房产证加名征税”,要求对进行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的房产所有人征收契税3%,惹民众热议,税收关乎民众切身利益,不能视同儿戏,如此税负真乃“苛政猛于虎也”。

风未吹,草先动

有媒体称,加名的房产所有人征收契税,国税总局内部正在着手研究具体实施意见。南京却率先出台新政策“房产证加名征税”。

据《新京报》报导,日前南京地税局通知,从23日起“交件”办理的房屋加名案例均须征收3%契税,具体的计税方式为“按双方约定份额的评估价格×契税税率3%”,如没有约定,则按双方各占50%来划分,即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加名须缴1.5万元的契税。

浙江民众王先生对大纪元表示,权大于法,这是独裁专制的特色。政策、法令都是摆设,当权者的意愿才是真正的决策。但一般也还是上面有令,下面才行动。南京地税局这种风未吹,草先动的“超前”行为,显得太过急迫。

王先生对此表示,《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就已经搅乱了表面平静的家庭,再实施加名契税,家家这本难念的经,就更难念了。

王先生还表示,这样做,当局真成榨汁机,把“人民”当甘蔗一样榨取。先是搞国土划拨,再强拆民房;然后房产飙升,物价飞涨;民间早已怨声载道。现在又无任何预头突然来个“加名税”,民意正如干旱已久的南方,即将燃烧。

《中国经营网》报导,以前这种夫妻关系的房产“加名”行为,是不需要缴纳任何契税的,在一般情况下只需要交一些工本费。引起该征税行为变化的原因是刚刚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三)》。根据该法律条款,婚前房屋的产权归谁,离婚后的房屋产权仍归谁,并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这项政策的出台,引发了人们对于婚前房屋产权确认的高度关注,为保障婚后财产共有,许多人开始对婚前的住房产权进行“加名”变更,这种变更是出现这种新征税行为的直接原因。

律师吴言表示,共同生活多年的夫妻可以不必受此影响,年轻人没结婚的是要考虑这个问题。

南京税收咨询中心,南京国税局,地税局记者问询此情况时,都表示没接到任何文档,实没实行要到税收所去问。

上海12366财税热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房产证上只有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加上老婆的名字是不收税的。但是,没有政策依据,你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就会给你免税。现在是这样,新政策出台就不知道了。

家若不安,国则不宁

长沙煤炭所属大学的刘教授对此看法是,一树栖百鸟,一屋居一族,树要有鸟栖,屋要有人住。这是自然规律,现在人为的破坏了这个规律,婚姻组阁家庭延续人类,而今房子却成为婚姻的聚焦和障碍。现代人已经把房子作为婚姻的条件,障碍着不少有缘人难成眷属。

“加名税”真的实施,障碍婚姻的条件又多了。有房还不行,房产证上还得有双方的名字,才被承认财产拥有。没结婚,怎么知道对方是谁?买房时怎么能把名字写上,结婚后再去加名,就要加税说不过去。税负搞得太重,真是“苛政猛于虎也”,国和家是连在一起的,家不安,国怎么能宁呢。

广州番禺赵先生告诉记者,他家1000多平方的房子被强拆,已经五年多了。没有补偿没有给房。他50多岁了,还有80多岁的老父亲,无安身之处。他去北京多次,毫无结果。他们被拆的房子处建起楼房,一平方一万多元,政府强抢豪夺。现在买房交税,过名交税,加名还交税。拆他房怎么不给个人损失税呢。这个政府逼得百姓没法活,无民怎么称其为国。

线民看法

“征税何太急”的做法,让人很是担忧。既没有一个缓冲期,也没有征求民意,还缺乏一个公开的具体实施细则,而仅凭“领导一个电话”就开始征税,看起来很不符合程式,如此轻率和随意也很值得商榷。毕竟税收关乎民众切身利益,不能视同儿戏。

针对“税务总局正在研究房产证加名字征税细则”的消息。网友“中正”表示:契税是是指房屋产权转移是需要缴纳的费用,虽然房产证上加一个名字,相当与50%的产权发生了转移,但是转移发生在夫妻之间,并没有存在现金交易行为,在没有房屋买卖的情况下,白白交那么多钱谁换谁也不服气。不管传言是否属实,希望税务局尽快出面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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