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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委吁韩国保护无国籍者人权

2011-09-05 17:53 中港台时间|09-09 23:4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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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9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文龙韩国首尔报导)国际人权委员会日前通过《有关无国籍人人权保护方案的研究》,促进韩国政府完善相关人权保护方案,并要求政府保护因假结婚后被取消国籍的无国籍者的人权。

生活在韩国的无国籍者大部分是与韩国人结婚后放弃原国籍并获得韩国国籍的人,但由于假结婚事实暴露而被剥夺国籍。这部分人中大部分来自中国朝鲜族,她们选择了最容易获得韩国国籍的方法,但最终却沦落到连去处都没有的地步。

由于这些人没有身份证明,他们无法正常就业和加入医疗保险,生存权得不到保障。此外,由于母国拒绝而无法回国,从而使这些人沦为无国籍者。当在母国的亲属病危或去世等紧急情况发生时,办理出入境手续经常受到限制。

韩国与1962年加入了《关于无国籍人地位公约》,但人权委认为韩国缺乏落实该公约的制度和法律机制。目前,韩国政府为他们发放国籍标注为“无国籍”的访问铜居(F-1)签证,问题是该签证没有合法就业资格。

人权委决定,敦促法务部为上述无国籍人士赋予国际公约规定的合法地位,制定保障其权利的制度和法律机制;要求外交通商部对于无国籍者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发放出入境证明;呼吁保健福祉部保障健康生活的权利,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为上述无国籍人士提供医疗补助。

截至今年4月,因查处假结婚而取消韩国国籍的人共有66人,其中有33人停留在韩国。此前几年生活在韩国的无国籍者超过这一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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