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月11日讯】(美国之音记者: 美国之音华盛顿报导)美国最高法院已经就政府是否能规定电视上不得传播不雅内容事宜进行了辩论。
星期二,法官们与联邦通讯委员会以及全国电视台的律师们进行了现场辩论。
有些法官质疑以不同标准管制不同部门的媒体的意义何在,另一些人则探讨对于电视广播是否能采取特定标准,因为电视广播得到使用公共电波的政府许可证。
这一个案质疑了联邦通讯委员会由于从上午六点到下午十点的电视广播中出现使用肮脏语言或者出现裸体镜头的个别事例而对电视台处以罚款的政策。
电视台正寻求推翻1978年维护联邦通讯委员会有关方针的裁定。一联邦上诉法庭事后曾宣告这一上诉“意义含混不清、不合宪法精神”。
电视台争辩说,目前的联邦通讯委员会方针难以掌控方向,而且对执行对像不公正,尤其当电视台被处以罚款的原因是现场电视颁奖节目上某些公众人物脱口而出的粗俗语言,而不是因为播放了某些电影故事片或者记录片中德不雅内容。
预计最高法院将在今后几个月内就此作出裁决。(http://www.dajiyuan.com)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