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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国会与警方呼吁严厉打击足球流氓

2012-01-30 05:08 中港台时间|01-30 05: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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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1月30日讯】(大纪元荷兰记者琮瑜报导)为打击日益严重的足球流氓行为,多数国会议员和警方呼吁对有关2010年通过的足球法规进行修订。此举得到荷兰皇家足球协会(KNVB)和荷兰超级联赛组织的支持。

在国会听证会上,多数国会议员认为对于那些违反体育场禁令的球迷,应采取更严厉的法律制裁,并增加罚款金额。例如,最长的禁令期限应从目前的3个月延长至1年,而且在全国所有的球场都适用。最高罚款金额应增至7600欧元。警察工会NPB和ACP也都支持这一议案,同时他们也批评各地政府没能充分利用法律打击足球流氓行为。

面对警方工会的指责,阿姆斯特丹、鹿特丹和乌特勒支等2大城市市长都拒绝接受。阿姆斯特丹市长艾伯哈德∙范德尔拉恩(Eberhard van der Laan)承认,新的足球法律尚未带来预期的结果。但他否定警方指责该市经济利益置于安全之上,在比赛期间允许球场附近的酒吧继续对外营业。该市曾试图通知警方有关10名臭名昭著足球流氓的情况,但却被阿姆斯特丹法院否决。

乌特勒支市长阿莱德∙沃尔福森(Aleid Wolfsen)表示,他倾向制订一个更严格的法规。在2011年12月乌特勒支足球队主场对特温特队比赛后爆发严重骚乱事件,沃尔福森曾对被捕的一些足球流氓实行2年的禁令。但现在他认为当时的那份禁令时效应该更长较好。

鹿特丹市长发言人表示,执政党自民党(VVD)和基民盟(CDA)都认为各市应严厉打击足球流氓行为,但相关法规也应必须修订完善。

目前,工党(PvdA)和自由党已经提交一份新足球立法草案,将足球流氓禁令执行区域扩大,时效更加长久。

责任编辑 李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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