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针致命危 专家:美容要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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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沈玉清综合报导)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说法,指身体发肤是轻易动不得的。可是随着时代的变化,越来越多人开始重视起自身的美容。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特别是天性爱美的女性,为了美貌而去美容或者整形的人近年来越来越多。但美容不成变“毁容”,近年来也呈上升趋势,有的甚至带来性命之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专家建议,美容要适度。追求美丽并没有错,但是我们在追求美丽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自身的安全,避免由于产品、治疗不规范或其他原因,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最近,香港DR医学美容集团毒针事故,造成四名女顾客静脉输液疗程后,出现败血性休克,其中2人仍然危殆,并引发社会关注。(大纪元/宋祥龙)

最近,香港DR医学美容集团毒针事故,造成四名女顾客静脉输液疗程后,出现败血性休克,其中2人仍然危殆,并引发社会关注。目前,香港政府正全力调查,以期查出造成美容事故的真相。

四名妇人于“DC-CIK”疗程后出现败血病

四名妇人于香港DR医学美容集团进行“DC-CIK”疗程后出现败血病。她们的血液样本中发现可致命的“脓肿分枝杆菌”,相信病人血清交科学园干细胞研究中心处理时受污染,警方正调查是否有人明知血清有问题,仍罔顾后果送交医生替顾客注射。

本月4日香港律敦治医院接收有关病人后,有自称是DR医学美容的顾问到该院了解事件。5日,DR集团发表声明指,有关疗程由非该集团的独立医生负责。该集团创办人周向荣表示,有关疗程并非医疗行为,事前已向客人解释,客人亦签署免责声明,并声称,集团只负责转介顾客给医生,他作为公司老板,不知道职员如何推介疗程。

香港《苹果日报》消息说,位于旺角雅兰中心13楼的“香港美塑医务中心有限公司”,与DR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同一楼层,两间办公室门外没有公司名称。根据公司注册处资料显示,美塑医务中心的董事是周绮华,周年申报表是由周向荣签名。若证实DR将客人转介给与周向荣有关的“美塑”,则周向荣难与事件划清界线。

有律师认为,除非能在化验所发现造成病人感染的证据,否则幕后黑手可能逍遥法外。

化验所揪出幕后黑手是关键

有消息称,警方及卫生署在美容集团多个门市及干细胞研究中心调查,检走一批经细胞培植、准备替女顾客注射的血清化验,了解是否存在“脓肿分枝杆菌”,料稍后会有结果。此外,警方已向美容集团及科学园多名人员录取警诫口供,当中最少两人为医生,并了解血清出问题原因。

律师梁永铿认为,揪出幕后黑手的最大机会,相信是在进行细胞培植的化验所,发现导致病人受感染的证据。若能证实化验所出问题,负责管理的董事有可能被控严重疏忽导致他人受伤;若有人不幸死亡,有可能被控严重疏忽引致误杀。

据悉,香港警方调查掌握约有50人曾参与美容中心的静脉输液疗程,当中出事的4名女顾客,有2人留于律敦治医院,1人仍然危殆,另1人情况严重。

警方连日会晤曾接受该疗程者,了解各人身体反应。此外,有约十名顾客已被抽取血液送往培植细胞,并准备注射回体内,发现有问题后暂停接受疗程。

顾客签署免责条款医生仍有责任

所谓DR医学美容,是指将妇女自身的免疫细胞抽出再以点滴方式输回体内,宣称有美白效果,借此美容回春。

据悉,美容中心静脉输液疗程每针8.8万港元,DR创办人周向荣早前曾辩称,静脉输液属保健服务,更指顾客事前签署免责条款。

医生出身的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表示,今次事件属医学程序,负责的医生一定要向病人解释清楚做程序目标,对病人有何帮助及风险,并非病人签署了同意书,就等于医生没有责任。

他强调,会在政府内部讨论后,再在立法会相关事务委员会跟进有关政策,不排除对这些有风险的医学治疗立法或修订现行法例。

据悉,日前,DR写字楼及各分店如常开工,客人稀少,职员提高警觉。旺角华侨商业中心分店有女职员搬走杂物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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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变毁容港各界吁立法监管美容机构

(大纪元记者朱文综合报导)据《苹果日报》消息,乱打毒血针,除可细菌入血外,更会导致面肿“走样”,弄巧反拙。

媒体曾多次曝光医学美容风险

有专家透露,近日接获一名香港女病人求助,该女病人返大陆内地接受类似DR医学美容集团的“DC-CIK”疗程,将她自己的血清,经处理后打回面部,借此美容回春。结果女病人出现过敏反应,面部严重肿胀,须入院治疗。

免疫及过敏病科专科医生邬扬源表示,他替上述女病人诊断后,估计她对被注入面部的针剂过敏。女病人获处方类固醇后,面肿情况才见改善。

此外,早在前几年媒体曾多次曝光医学美容风险,大陆有30万爱美女士透过注射PAAG隆胸后出现多种不适,乳房出现麻痹症状、有肿块或硬结、血肿、发炎、或漏出乳汁等并发症,香港少则也有逾百女子受PAAG隆胸所害。

吁立法防堵香港美容医疗三大监管漏洞

至今年2012年10月,香港DR美容集团发生美白美容输液导致客户发生败血症,生命垂危的事件,已长达6年,尚无法找到法律可以起诉该集团。

香港各界急呼,需立法监管医学美容机构的医疗行为,防堵美容医疗的三大监管漏洞继续坑害无知的爱美民众。

香港医委会成员蔡坚指,法令只能规范管理惩罚执业医生。却无法规管与医生合作的美容院或者相关负责人。政府必须修改法令,将美容和医疗完全分开,不可以有从属关系,以免美容机构有漏可乘。

美容机构聘用医师或转介客户给医生从事美容疗程,过程也的确由医生操刀执行,但是有医疗意外发生,却难以追究美容院的法律刑责。

香港整形及整容外科医学会表明,未有接受认可专科训练的医生做医学美容治疗,以及商业团体以医学美容为名,实则提供医学治疗。现时法令对此监管不足,立法管制刻不容缓。

港大微生物学系助理教授黄世贤认为,近年有大量医生在杂志上撰文鼓吹各类型整容疗法,做法亦令人不安,皆因这类的手术,无论大小都有潜在的感染风险,变靓随时变毁容,但顾客未必会知道。

(此系列文章将发表在大纪元报纸2012年10月10日焦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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