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劳教制度或改革 专家拒绝改良疾呼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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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10月9日,中国首次就司法改革发布白皮书,但外界关注到这次白皮书未见劳教问题,尤其法律界的人士的聚焦。对此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表示:“劳教制度是由中国立法机关批准的法律制度,有法律依据。劳教制度为维护我国的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劳教制度已形成社会共识”,但他也承认存在问题,并称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改革方案。姜伟的话再度惹恼各界专家学者,他们再次强烈围观要求取消劳教制度,拒绝中共改良。专家认为,劳教制度既违宪又纵容公权力,必须彻底废除而不是修补。

早在这之前,有很多律师、学者呼吁取消劳教,认为不符合中共本身所制定的法律制度,而且有极其严重的弊端。

司法界聚焦劳教弊端 违法违宪

由于中国首次公布的《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没有提及劳教问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徐昕,根据中央司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回答提问时所称“劳教制度是由中国立法机关批准的法律制度,有法律依据。劳教制度为维护我国的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反驳说:“未经司法程序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劳教,违反《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等,有何积极作用可言?”

上海的潘书鸿律师认为,劳教劳教,既劳动又教育,难道司法判决的就不劳动?不教育勒?劳教分明就是行政权利凌驾或脱离于司法权利之外的制度,是专制的产物!呼唤法治!废除劳教!建立真正的民主法治的国家司法体制!

深圳的杨长禄律师建议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说:姜伟这种不顾人权现状和宪法规定的胡言乱语,已违反相关规定并伤害中国人民的感情,造成极大的不利影响,我看可以劳教三年,让他亦体会一下劳教的积极性和必要性,为“和谐社会”做一点贡献。

北京的夏军律师认为,此恶法始作俑者,就是全国人大自己。上海的秦律师认为,白皮书恰好记录了司法的倒退,从这个意义上讲,很有历史价值。长沙的张国律师认为,劳教没有任何法理依据,只是政治的工具。嘉兴的陈永林律师则表示,废除劳教!让腐败官员为迫害民众报复民众无机可乘!

非法律系的专家学者响应取消劳教制度

也有不少非司法界的专家、学者也注意到这次的劳教没有出现在司法改革的白皮书中,纷纷在网络上公开声援取消劳教制度的呼声。

著名经济学家韩志国公开表示,劳教制度必须彻底废除而不是修补,他分析说:“劳教是公权力迫害民众的私刑”,他解释说:“不经审判就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这是劳教制度的罪恶所在,也是法治社会的制度死敌。依法办案与程序正义是法治社会的两个基本前提,既然已经有了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任何人就不能拥有肆意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权力。劳教制度既违宪又纵容公权力,必须彻底废除而不是修补。”

中国社会报编委、报社网络公司总经理徐付群也公开表态说:“为啥不废除,既然劳教制度如此饱受诟病,那么为什么不是废除而是改革?”宁波大学客座教授谓贤也驳斥姜伟说,废除劳教制度,难道不属于《中国的司法改革》之首要吗?

作家草军书认为,对人人喊打的劳动教养制度,官方说正在研究改革方案。已异化成各级领导为保住乌纱随意打击迫害没有背景民众的黑手段黑工具的劳教制度应立即无条件废除,不应打改良主意。不经审判就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制度是狗屁制度,只有彻底不放屁才会不臭。公民人身自由和国家主权一样,底线只有四个字:不容侵犯!

劳教所被曝成加工厂 巨额财富去向不明

有安徽民众概括说,劳教就是恶制度,简单的说不听话我就搞死你!山东威海有民众认为,劳教所、监狱已经变成了各种加工工厂、车间,劳教制度给他们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免费劳动力。新疆的草根金融问题法律研究者就劳教所创造的财富问题表示自己质疑:“现在不到处都是劳教所,劳教所被劳教的人创造的财富去向成为了谜底”。

也有受害的警察公开揭露说:“劳动教养制度违宪、违法,践踏国家的法律统一和尊严,必须立即纠正和坚决废除。我是一名警察,因为举报,受打击报复;上访申诉维权十年,反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请关注我的博客:‘劳动教养’”。

云南的一位民众认为,劳教算是个极为敏感的话题,但不得不说。任何人非经审判,不得认定有罪和处予刑罚;剥夺人身自由的处罚(包括刑罚处罚和行政处罚),须得法律规定。我们一直在强调法制统一,强调上位法下位法,强调法律的效力等级,但这一套说法竟撑不住一部劳教条例的摧残,实为法制笑柄。

深圳有民众回应说,要改就一次过改掉所有不适合的,别挤牙膏一样试图让自己延长统治的寿命!

(责任编辑:徐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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