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元年,昆山县县令李某,生得形貌丑陋,性格残暴,外号是李蓝面(意谓阴间恶鬼,毫无人性)。每当遇到征收钱粮时期,他对那些交不起钱粮的穷苦人,一定用极重的板子重重的打,血溅满堂。
后来,他被罢官,寓居苏州。三四年内,全家几乎死尽,只存的一女却与仆人私通出走。最后家里剩下他孤单一人,穷困不能度日。
有一天,他到锅灶前烧东西吃,以口吹火,不慎向前跌入灶门,因为头烧焦而死。
正是:
谁说老天瞎了眼?
神目如电看得全;
坏蛋从来不放过,
虐杀穷人罪滔天。
残酷县令遭惨报,
死向灶门火里钻;
若非天公巧安排,
世上哪有此“奇观”?
(事据清代周思仁《安士全书》)
--摘编自正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