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律师建议设“虐童罪” 大批民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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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29日讯】近期,大陆虐童案频发,有法律界人士呼吁,中国刑法应当尽快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罪名,放宽虐待儿童的入罪标准。此建议获得大批民众支持。

中国校园近期频爆学童受虐事件:四川雅安市荥经县新庙乡中心小学保安何远新被曝以互弹下体的私刑惩罚男学童已达一年之久,导致许多受害男童下身严重受损;浙江温岭幼稚园女教师颜艳红在该园活动室里强行揪住一名幼童双耳向上提起,还将该视频上传网络;河北邢台市沙河八岁男孩因未完成家庭作业接连两晚被老师扇13个耳光;山西太原五岁女童因不会“十加一”十分钟内被老师扇数十记耳光……

目前,何远新和颜艳红被以“涉嫌寻衅滋事”刑拘。据大陆媒体报导,四川律师王新年向陆媒记者表示,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王新年认为,何远新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立案,体现的是刑法的缺陷。何远新若以“猥亵儿童、虐待或故意伤害”立案,其让学生互弹下体并未达到猥亵的程度;而《刑法》第260条规定的“虐待罪”则指向了一个特殊身份的家庭成员,王新年认为,学生不属于何远新的家庭成员,所以无法适用此罪。

王新年建议立法对“虐待罪”增加第二款,以使范围放宽至无家庭关系的儿童、学生、老人等其他监护关系成员。

据《山东商报》报导,该报在官方微博关于“是否应该设立虐童罪”调查中,网民们多用“强烈支持”、“坚决赞成”、“越快越好”等表达自己支持设立“虐童罪”的坚定态度。

(责任编辑:徐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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