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海难事故调查委员会半年后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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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十一当天导致39人死亡的南丫岛海难事故,行政会议星期二同意成立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计划由法官出任主席,委员会将在成立后六个月提交报告。

行政会议在海难过后召开第一次会议,同意用《调查委员会条例》,即香港法例第86章之下,成立一个法定、独立的调查委员会来调查这次事故。职责范围,包括确定事故的起因、评估载客船只的安全和监管制度是否有漏动,并在有需要时提出建议,防止日后再发生同类事故,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说:“调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是非常广泛的,主要是就导致2012年10月1日在香港海上发生的撞船事件进行一个调查。委员会成立后,可以广泛地要求在有关事项中取资料、报告,来方便他们这项研讯,当然亦可以传召证人来提供证供。”

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宣布成立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十一海难事故起因(摄影:潘在殊/大纪元)

由于法例上的规定,正式的调查委员会要决定了委员会成员的人选,才会正式通过行政会议来成立,林郑月娥说正积极物色一位有高度公信力的人士担任这个委员会,“委员如果多于一位,主席都是法官,我们现时都是循着这个方向来找这位人选。如果要找法官而又要有海事知识的相信有一定难度”。她希望短期内能完成这项工作。

她又期望委员会成立后六个月可以提交报告,并指不会与现行其它部门的调查工作发生冲突,“香港警务处已经就着刑事方面作调查,而且已经拘捕了七名两条船上的船长跟船员。海事处已经成立了一个专责小组,由他们的一位助理处长领导,也在做调查。我相信两个调查的报告或者他们发现的其它有关问题,可能也要往后在调查委员会里面来研究。”不过她强调委员不会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今次事故中,39名死者来自32个家庭,除了社署提供心理辅导,政府准备透过关爱基金,为死难者家属提供经济援助。

另外,公民党候任立法会议员陈家洛去信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提出休会待续议案,要求立法会就南丫岛海难,作出积极跟进及即时行动。他认为,今次是四十一年来最严重海难,市民对事故起因、责任及调查工作极为关注,立法会需要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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