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选种票案被告判囚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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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2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莫森综合报导)最后一名涉及在2011年油尖旺区议会选举,京士柏选区种票案的被告,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3个月,她获准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外出,等候就定罪及判刑提出的上诉。

40岁被告张贵叶,早前被裁定在选举中投票时作出舞弊行为,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罪名成立。暂委裁判官判刑时表示,选举是民主发展的重要基石,必须判处种票罪犯即时监禁。暂委裁判官批准被告提出的申请,准许她以现金一万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但要交出旅游证件及不准离开香港。

案情透露,被告2011年7月16日,向选举事务处提交选民登记申请表,声称旺角烟厂街27号的单位是她唯一或主要住址,登记成为2011年油尖旺区议会选举(京士柏选区)的选民,并于同年11月6日举行的选举中投票。该住址的业主兼住客确认他们居于该址,但均不认识被告,被告是在选区以外的公屋单位居住。

同案另一名33岁女被告刘静静,早前承认一项类似的罪名,判入狱两个月。在2011年油尖旺区议会选举(京士柏选区)中,共有45人被裁定罪名成立,涉及的罪行包括种票、提供虚假资料以进行选民登记及串谋诈骗。他们分别被判须履行社会服务至监禁一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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