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院重判无辜夫妇被退案 数月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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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2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王量报导)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河北省邯郸武安市王洪亮和王爱英夫妇被武安法院枉法重判,经上诉,邯郸中级法院认定此案事实不清,退回武安法院重审。至今,案件退回已过去三个多月,武安法院还不作为,夫妇二人仍被关押。

王洪亮、王爱英夫妇是河北邯郸武安市的法轮功学员,王爱英女士今年已年近六十。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2011年6月1日,夫妇二人在武安市向阳桥附近的出租屋被当地的610伙同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抄家,当场被抢走现金1万5千元和电脑、刻录机等物品。随后,他们遭武安市检察院非法起诉,由武安市法院刑一庭立案审理。

法院重判被退回 数月不作为

2012年2月,武安市法院刑一庭开庭审理该案,夫妇二人均遭重判,王红亮被判刑三年,王爱英被判刑四年。二人不服判决,上诉邯郸中级法院。当年9月,邯郸中级法院认定此案事实不清,退回武安法院转刑二厅重新审理。

至今,案件退回武安法院已经过去了近三个月,法院仍不作为。王红亮夫妇的辩护律师王先生不久前向大纪元记者表示,至今仍没得到法院的通知,“我很奇怪,我已经在法院办好了相关手续,留有我的电话,如果重新开庭法院应该和律师联系。”

王律师近来一直试图通过电话和武安法院取得联系,但是,法院办公室电话没人接,法官的手机停机,王律师准备近期到武安法院交涉。

王律师说,按照一般的程序,自邯郸中院发回重审后,武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开庭重审。“我们是希望法院能把这个案子撤销掉。” “我们准备写个建议,以超期羁押的理由把两位当事人放出来。”

目前,王爱英被关押在邯郸市第一看守所,王洪亮被关押在武安市看守所。家属曾多次去武安市法院和检察院要求放人,均遭拒绝。

记者日前致电武安法院刑一庭主审法官程建国询问,但对方不接受采访。

大陆各地的政法委都直接参与法轮功案件。记者致电武安市主抓政法委的副市长韩保魁,一位王姓女士叫记者过两分钟之后再打电话,但记者按要求再打过去时没人接电话。

律师:说法轮功是邪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在2012年2月的一审判决中,王律师和李律师共同为王红亮夫妇做了无罪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分为两个部分。

首先是法律角度的。王律师肯定的说:“根据(大陆)现有的法律规定,说法轮功是邪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目前,中共的公检法系统把中共刑法第300条套在法轮功学员身上,并以所谓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定罪。王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300条的来龙去脉,该法律条款不适合法轮功。

另外是事实角度的。王律师认为,案件的证据存在很大问题,他说:“在证据上,我们两个当事人都没有签名,警方从他们家里搜出一大堆东西出来,但这些东西没有一个现场的侦察实验报告。”

公安刑警自己对证据做了一个鉴定。对此,王律师表示:“这个鉴定不是独立的第三方、没有利害关系的中立机构做出的鉴定,是公安内部做出的,没有独立性。从证据的角度上讲,这个案子是非常荒唐的,不能证明当事人做了这些指控的事。”

一审判决后,家属质疑审判结果,程建国在电话中对家属说:“你们不要找我了,要找去找派出所,你们也可以到邯郸去找。”家属推测,当地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组织、警方参与了对该案件的判决。

法轮功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

因为坚持炼法轮功,王爱英曾于2001年被武安市公安局非法劳教3年,后因身体原因被劳教所拒收。同一年,王洪亮也被判非法劳教2年。

自1999年7月以来,武安市积极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据《明慧网》的不完全统计,十多年来,武安市有两名法轮功学员汪改变、赵申兴被活活迫害致死,共有46人被非法劳教,11人被非法判刑,另有16人因遭恐吓迫害导致死亡。

据《明慧网》资料,法轮大法,也称法轮功,1992年5月由李洪志先生传出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根本指导,按照宇宙的演化原理而修炼。经过亿万人的修炼实践证明,法轮大法是大法大道,在把真正修炼的人带到高层次的同时,对稳定社会、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准,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

目前,全世界约有一亿人在学炼法轮大法。法轮大法已经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大法获得各国政府褒奖、支持议案和信函超过三千项。法轮功书籍被译成三十多种语言,并可在互联网上免费下载。

(责任编辑: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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