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2年02月19日讯】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原镇长李丙春,涉嫌利用职权便利贪污拆迁款达3800余万元,另外挪用公款的数额更是达到1.78亿余元,如果罪名成立,他将成为京城最大的贪腐镇长。下周,该案将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23万受贿牵出巨额腐败
据《新京报》消息,李丙春曾任顺义区李桥镇镇长、党委书记。因涉嫌受贿23万余元,于2010年10月案发。经过办案人员调查,发现在不到两年时间内,李丙春涉嫌贪污高达3837万余元的拆迁款。
据称,2006年至2007年间,李丙春利用职务便利,在机场南线高速公路项目、京平高速公路项目拆迁过程中,先后骗取拆迁补偿款1010万元和860万余元,并据为己有。此外,李丙春还将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应退还给李桥镇政府的2000万元拆迁补偿款私自截留,收入腰包。
挪用公款1.78亿
2006年6月至8月间,李丙春指使李桥镇招商科孙七十,以镇政府招商引资为由,擅自决定从李桥镇镇辖村、镇属单位借出土地补偿款等公款6600万元,转入由李、孙二人共同控制的北京美丽迪商贸中心后,借给北京甄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
此外,李丙春还先后从镇政府、镇辖村、镇属单位借出公款6笔逾亿元,这些款项大多转入李、孙二人控制的公司用于营利。在挪用公款罪名的指控中,涉案数额更是高达1.78亿余元。
据了解,孙七十作为同案将一起出庭受审。
(责任编辑:岳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