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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同工不同酬 遭爆违性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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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南亚电路板公司被指性别歧视、同工不同酬,同时初任的员工,男性底薪10,710元,女性则为8,500元。3位南亚女性员工21日在立委吴宜臻的陪同下召开记者表示,男女做的工作相同,但女性被称为“作业员”,男性为“操作员”,职等又差一截,与她同期的男性员工,一年下来薪资差了4,500元。

南亚电路公司公关韩先生表示,公司考虑女性员工的体力负荷,所以安排品质检验工作,与男性生产制造工作不一样。劳委会劳动条件处专委陈慧敏则表示,只要经地方主管机关审议确认违反性别平等法第7、10条,就可处10万至50万罚锾,且劳动检查直到改善。

投诉的南亚员工曾向主管反应,主管却回应制度沿袭已久,并引用南亚创办人王永庆的话表示:“男性要养家活口,女性就业则是贴补家用。”南亚制度跟不上时代,与时俱进,投诉员工不禁叹道:“现在单亲妈妈一堆!”

70、80年男性养家的年代又回潮?根据行政院主计处“受雇员工薪资调查统计”显示,民国96年女性薪资占男性比率79.82%,至99年为80.12%,每年改善缓慢,虽“性别工作平等法”、“劳动基准法”、“就业服务法”已立法明文禁止,违法情形并未完全消失。◇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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