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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团判有罪 友达将上诉

2012-03-14 08:36 中港台时间|03-14 08:3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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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协昌洛杉矶13日专电)延宕许久的友达案,今天判决出炉。陪审团认定友达光电涉嫌垄断面板价格的罪名成立,副董事长陈炫彬与佳世达总经理熊晖被认定违反反托辣斯法,友达律师则表示将会上诉。

友达被美国司法部控告涉嫌垄断面板价格案,2009年召开审前程序庭时,副董事长陈炫彬、前执行长陈来助以及佳世达总经理熊晖的护照突被法院扣留,限制出境,引起台美两地的关切。

今年1月友达案正式开庭,在经过两个多月的法庭攻防之后,旧金山加州联邦法院陪审团今天做出裁决,认为友达光电垄断面板价格的罪名成立,友达光电以及副董事长陈炫彬、佳世达总经理熊晖被认定违反反托辣斯法,判定有罪。

不过对于此案的其他被告,前友达DT事业处资深经理梁兆龙因陪审团无法达成共识,认定为无效审判,而执行长陈来助与友达太阳能事业部李灿荣判决无罪。

友达光电律师黎奥丹(Dennis Riordan)对彭博社(Bloomberg)指出,被告已经决定要上诉。而一旦判决确认,相关人员除了服刑之外,还可能会被罚款,罚款总额可能高达10亿美元。

美国司法部控告友达光电在2001年到2006年间,涉嫌与其他面板商联合垄断面板价格,而其他遭到控告的亚洲面板商,包括南韩LG、日本夏普,台湾华映与奇美等,都已经认罪,并且支付近9亿美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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