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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院陈诉 新竹县长捍卫县民饮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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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彭瑞兰台湾新竹报导)环保署在今年3月15号已经发文,桃园县违法核发友达公司排放许可证,依行政程序撤销许可证展延案,不过,友达改排案还是没有落实。县长邱镜淳和立委徐欣莹、议员高伟凯、议会机要秘书魏铭德、新埔镇长赖江海、新埔镇代等多人,于13日正式向监察委员提出陈诉书,纠正包括经济部、环保署及桃园县政府等机关违法失职,请监察委员主持公道。
 
监察委员余腾芳代表监察院,正式受理新竹县政府、新竹县议会及新埔镇公所、代表会的陈诉书。余腾芳强调,不排除重启调查霄里溪污染案,如公务人员真有违失,情况重大者当然可以弹劾,因此会尽速处理。邱县长等一行多人稍后也在监察院大门前,高呼“拒喝毒废水,还我干净家园!”口号。

民国74年台湾自来水公司于凤山溪和霄里溪交会处、下游约450公尺溪畔,设置“新埔3号集水井”。桃园县政府枉视环保署91年环评审查委员会第101次会议“承受水体规划为饮用水水源时,本计划之放流口应设置于该饮用水水源之下游”之决议,仍决定将华映及友达公司放流口设置于霄里溪上游,使工业废(污)水排入其中,造成新竹县民饮用工业废水十余年。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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