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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义消纵火夺十命 判关十余年

2012-04-27 22:22 中港台时间|04-27 22: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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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7日报导】(中央社墨尔本27日法新电)澳洲1名前义消今天被法院裁定需入监服刑至少14年,因为他在2009年“黑色星期六”(Black Saturday)当天,纵火烧毁超过150间民宅并造成10人死亡。

42岁的詹姆士(Brendan James Sokaluk)2009年2月7日于丘吉尔镇(Churchill)纵火并造成多人罹难,上月被维多利亚省最高法院(Victorian Supreme Court)裁定有罪。

詹姆士于“黑色星期六”当天下午点燃两起火势,同时在干燥气候和风势的助长下,整个维多利亚省(Victoria)遭到一连串野火肆虐。除了因詹姆士纵火造成10人罹难外,这些野火也造成163人丧生,成为澳洲史上死伤最惨重的天灾。

法官卡格兰(Paul Coghlan)考量詹姆士患有轻度智障和自闭症,因此判处他17年又9个月有期徒刑,且在服满14年刑期前不得申请假释。(译者:中央社实习编译薛世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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