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提交安省议会 手机用户权益望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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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高云林多伦多报导)5月3日,一项保护手机消费者的“无线服务合同法”(Wireless Services Agreements Act)提案提交省议会,如果立法通过,将于6个月后正式生效,这将意味安省手机用户若要取消固定期合约,只需支付有限度的罚款,同时将更明确收费项目, 不再受意外高额账单的困扰。
  
安省消费者服务厅长贝斯特(Margarett Best)在周四上午的记者会上表示,相信议案将有利于保护市场公平透明。她说:“用户面对意外的昂贵账单将很快将成为历史,安省消费者有权了解他们的无线合约和收费项目。”
  
该议案由安省自由党省议员奥拉杰迪(David Orazietti)个案提出,针对的是立法生效后签订的新合约,如果老合约在生效日后经过修改、更新或延期,同样也受到该案的保护。
  
议案允许手机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取消合同,规定对违约金设上限,其中不包括手机的合同,罚款最高为50元,而包括手机的合同,罚款根据使用时间而定,但不得超过手机的真实价钱。
  
议案还规定,无线服务合同中须使用清晰明确的文字书写,列明基本收费所提供的服务,以及哪些服务会另加收费,以及如何可以取得附加的服务、价目和限制(如长途电话只限于安省)。
  
而且,定期的合同必须在获得用户同意后,才能更新、延期或修改,服务供应商必须在修改合约前给用户发出书面的通知;公司公布的价格必须清楚显示总成本;消费者告一家公司时,将有权获得退款额的3倍补偿。
  
此外,提供无线服务的公司被要求在手机用户的限量(包括通话时间、短信量或数据传输量)将达到时发出通知。
  
士嘉堡居民Rita正考虑是否取消与FIDO公司的合约,她之前与该公司签了三年的iphone手机合同,还有16个月才到期,但由于手机丢失,她想再另签一部iphone,但前提必须买断之前的合约,手机商告诉她每月需付10元,总共需支付160元违约金。Rita感到左右为难,她很想签一部新手机,但面对高额的违约金有些怯步。
  
多伦多居民高女士和女儿曾在罗渣士公司签了一年的“家庭计划”合同,两人共同使用有限时间,互相之间通话免费,没有无线网络。本来以为用个优惠计划会节省些费用,没想到账单比单个使用还要高。
  
高女士表示,常出现用超时间,一月账单最多时会达到200多元,后来好不容易等到合同到期日,想赶快转到一家便宜点的新公司,却被告知要保留号码需多交一个月服务费。
  
奥拉杰迪曾在2010年提出过一个保护手机消费者的立法议案,去年安省大选后,又重新提出,并得到议会内各政党的支持。
  
如果法案顺利通过,安省可能成为继缅省(Manitoba )及魁省后第三个有类似保护手机用户法律的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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