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强行捐资摊派17年 何日还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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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08日讯】自从1990年代初至2007年的17年时间里,江苏省盐城市地方政府连续不断地强行扣发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用来搞什么各种建设、活动等等,记忆中的各种“捐款”就有修桥、修铁路、修国道、修宁盐一级公路、修宁靖盐高速路、扶贫、创建文明卫生城市、万棵大树进城、村村通、助学……,还有许多名目繁多的“节日慰问金”(当时说是用于节日慰问贫困户)“借资”“集资”等等,实在数不过来。

如果以保守的不完全统计,以平均每月被强行扣款100元计,每人被强行扣去的工资就多达2万多元!!记得大概是1999年吧,为了创建所谓的文明卫生城市,盐城东台市强扣教师每人1,000元,还有什么扣款的记不清了,反正当月的工资不但不够扣款,还必须每人倒贴若干!这实在太不像话了,总不能不让人吃饭吧,地方政府才发了一点“善心”,将强行扣款分为两个月进行,每个月扣发了五、六百元(当时每个教师的月工资也就不足千元)。当时的情景,教师们的那个愤怒啊,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几乎每人都被心理扭曲了!

要知道,以上这些强扣的工资基本上是没有票据的,因此,你现在即使想索要也无凭据可证。在所有的强行扣款中,唯一有凭据可证的是修新长铁路的借资款收据和修宁靖盐高速公路的资本金认购证。迫于种种压力,铁路借资款现在正在偿还之中,可高速公路的“资本金认购”就是赤裸裸的抢劫。你地方政府根本没有征得人家同意认购,就强扣了五年(1999~2003年),每人每年扣发了约200~300元(当时是按职称强行摊派的,高级职称300,中级职称250,低级职称200),合计每人被摊派了1000至1500元。至今每当人们索要这笔钱时,总是被告知这是你“认购”的,你是“股东”,要等到公路盈利了才能参加“分红”。特别要指出的是,2003年强扣“高速公路资本金认购证”的钱,当时就明说了是不发“认购证”的,谁也不知这笔钜款究竟到哪儿去了。

我们强烈呼吁,要求盐城市各地方政府尽快分期分批全部归还当年强扣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不留尾巴,为建设公平正义的社会打好基础,还民众一个公道。

(责任编辑:郑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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