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否认电视剧6限令 屈从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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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15日讯】(美国之音记者丁力报导)不久前中国媒体盛传中国广播电视总局对电视剧创作提出6项新要求,包括革命历史题材要敌我分明,古装历史剧不能捏造戏说等等,引起观众、舆论和业界的反 弹。最近广电高官说,关于“电视剧六条限令”的消息是假新闻。不少人怀疑当局是先放风试探,看到反应不佳而作罢。

《新京报》等中外大量媒体在8月初报导的这6项新要求,还包括不能无限制放大家庭矛盾;商战剧需要注意价值导向;翻拍复制境外剧不能播出;以及不提倡网络小说改编,网络游戏不能改拍。有海外媒体把这称作中国当局在中共十八大前加紧文艺和思想控制。

但是8月15日的《京华时报》报导,8月10日,在一次电视剧创作恳谈会上,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视剧司副司长王卫平说:“前段时间媒体讹传所谓总局关于电视剧创作的六条限令,从情从理说,怎么可能呢?总局不可能出台这样的限令。”

对于这个说法,一些读者问道,怎么现在才辟谣?早干嘛去了?有些人在网易新闻后面跟帖,认为当局是先试探,后改口。

中国的IT新闻网发表文章,题为《广电作罢“电视剧六条限令”假新闻成托辞》。文章说,这六条要求指向热播的电视剧题材,如谍战剧、后宫争斗戏、穿越戏、 网游翻拍剧等,大家担忧。“如果这些剧目遭到限制,整个电视剧利益链条将受到严重破坏。”这篇文章还指出,曾有媒体四处求证,结果表明,该“六项要求”的确存在,广电总局没有正式下发文件,却也没有否认,那么这“有可能是广电内部草拟的意见,先放出风来试试行业反应,发现阻力巨大后无奈作罢。”

在这之前,对于“电视剧六条限令”,有些观众叫好,认为电视剧太多太烂,早就该整顿了。但是掌声没有嘘声多。在《新浪四川娱乐频道》发起的投票中,有15%的人投给了“垃圾电视剧确实太多了,应该整顿一下。”有60%的人投给了“这么多要求,还让不让人看电视剧啊。”

有网民抱怨说:“请问,谁是敌,谁是我?”“要回到文革样板戏吗?”“就没人通知这个部门(广电总局)文革已经结束了吗?”“干脆24小时播放新闻联播得了。” “现在我到网上看美国电视剧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有些网友认为中国的管理思想文化的部门应该和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的部门交换位置,把对于食品药品的宽松标准用在精神食粮上,把对于文艺和意识形态的严厉标准用在食物药物上。青年学者羽戈曾经写道:“像广电总局这种禁令如潮、违令必究的行政风格,应为其同侪的表率与先驱。有时想,假如让广电总局和国家质检总局互换工作,前者负责食品安全,后者负责文化审查,也许十分好玩。”

8月7日的南方都市报的一篇报导题为《广六条倒逼电视剧减产 影视网络版权价格大跌》。文章引用著名电视剧制作人刘大印的话说,制作人、投资者宁愿停下来歇一歇,也不愿拍好成品后因为不能播出而导致损失惨重。文章还引用一家影视制作公司的总经理的话说:“广电总局在今年10月份之前,已不接受宫斗戏、穿越剧和涉案剧的立项申请。”他还表示,很多电视剧制作公司纷纷减产,今年新开机的电视剧项目不及去年的三分之一。

也有分析人士认为,广电当局内部对这类问题有两派意见,两派先后对外发言,造成出尔反尔。

(责任编辑:李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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