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孙恒:不是每一次“网曝”都会立竿见影

刘孙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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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21日讯】2001年,河南孟津县村民杨安乐将逾6万公斤玉米卖给粮管所,按当时价格计算共74694元。该所以没钱为由,为杨安乐开具收购凭证并加盖公章,称以后结算。但欠款后被拖欠11年,历任粮管所领导均称要钱去找前任。此事曝光后,粮食部门当天下午给当事人送去现金。(8月19日大河网)

甭管根据市场经济的买卖公平、童叟无欺的原则,抑或立于朴素的道德观,寻常商家的耍赖欺诈,都将受到道德批判与法律制裁,遑论为民服务的政府部门,一耍赖便是11年,尤须受到重典惩戒,且须好好闭门思过。

几个细节,咀嚼之后值得追问:一者,网路曝光后,当地粮食部门当天解决拖欠,行事如此神速,为何11年内却一直是龟速?是对过错的深刻意识,进而采取的补救措施,还是忌惮于网路舆论?二者,当时管事的小浪底所所长赵晓涛,自2002年以来便下落不明,恐怕需给出更详实的解答。三者,傻瓜都知11年前的七万余元,而今已不可同日而语,当事夫妇应当受到更多的物质补偿和精神弥补,难道当地粮食部门会不知觉?

粮食部门送去现金后,当事夫妇所表示的满意,与其言村民知足、只想得到自己该得的(实质而言除却七万余元,粮食部门尚有许多欠缺),是朴素观念的折射,毋宁说是自身权益阙如,强大公权力前个体的卑微与渺小,折腾11年后于今有所得了,也就不敢有太多要求的辛酸与无奈。倘若不是资讯的发达、网路的曝光,再过一个11年也不可知。

但是,并非每一次“网曝”都会有立竿见影的效果。“网曝”讲求的是新闻效应,重在吸引眼球,较为契合人们的猎奇心理,进而引起舆论的关注、热议,媒体的积极介入,从而倒逼问题得到公正的解决。而瑕疵是,每一个事件都需要有“新闻点”来引爆舆论,否则引不起关注度,加之人们易有的审丑疲劳,新闻短暂的时效性,一旦某些政府部门有较强的公关能力,或者说三缄其口,坚信时间能抹平一切,又奈之若何?

犹记得那因“媒体曝”而改变的“25元工资”,再对照如今拖欠11年粮款一事,以及想想那诸多得益于舆论媒体的曝光,而结局发生实质性改变的事,昭示着一个朴素的道理:许多问题的解决之道并非难于上青天,之所以事情一再拖沓、久治不愈,关键在于政府部门低下的行政效率,以及公职人员恶劣的办事态度。

网曝或媒体曝,固然会产生一定的效能,但毕竟治标不治本,终究代替不了制度的恒力。而唯有完善的机制,方可弥补网曝仅能对个案纠偏的不足,让每一个合法权益受损者,都得到法律的庇佑。

转自《BBC》大家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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