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钢铁大亨500亿离婚案再审 女方:愿调解

2012-08-3105:44 中港台时间|2013-03-1410:05 更新
人气 6

【大纪元2012年08月31日讯】29日上午,胡润上榜富豪、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双华离婚案,在河北衡水中院再审,庭审未公开审理。这起涉及500亿巨额财产分割的离婚案昨日在河北衡水中院再审,离婚案庭审未公开审理,女方宋雅红表示愿意调解。

女方表示愿意调解

据《新京报》报导,29日9时许,本案在衡水中院三楼第9法庭公开审理,杜双华本人未出庭应诉。据到庭人员的转述,庭审一开始,审判长明确表示,杜双华与宋雅红已经于2001年被衡水中院判决离婚,再审开庭不再对离婚部分进行审理,只是对离婚案中的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审理。

宋雅红的律师陈旭提出,衡水中院再审裁定是认为该院2001年判决二人离婚的判决“确有错误”,再审应该对离婚案进行重新审查,而不是仅对财产部分进行重新审查。

宋雅红在庭上表示,离婚案公开化后,她与杜双华见过几面,还曾一起聚餐,但双方都刻意避谈离婚的事。过去一年多里,他们24岁的大儿子从海外回来,在杜双华安排下进入日照钢铁学习企业管理。宋雅红称,她料想杜双华绝对不会同意她提出的分割日照钢铁50%股权的要求,但为了自己和杜双华的两个儿子她想争取。现在,她不再坚持非要和杜双华离婚,愿意接受调解。

宋雅红抗议“不公开审理”

当日,三位法官当庭宣布决定本案不公开审理。对此,宋雅红抗议称:“2001年衡水中院的判决明明写着是公开审理,法院让我们今天来开庭的通知也写着是公开审理。你们到底是公开审理还是不公开审理,我要求给我个合理解释。”

宋雅红的律师称:“杜双华先生作为案件当事人,有什么理由不到庭吗?请给我们释明……”

杜双华的律师称,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于离婚之后的财产分割有异议的案件,应该“另行起诉”。宋雅红则认为,如果法院支持另行起诉,则意味着认可了“被离婚”的事实。由于杜双华的资产高达四五百亿,“另诉”分割财产,宋雅红就面临高额诉讼费。

据悉,宋雅红在北京起诉离婚发现自己早在10多年前“被离婚”,而自己当年对“离婚”判决书完全不知。离婚案的纠纷让“神秘”的钢铁大亨杜双华不再神秘。2008年,山东日照钢铁集团董事长杜双华位列胡润中国富豪榜榜眼,总资产为350亿元。如今,杜双华的资产已高达近500亿元。

(责任编辑:李平)

标签
相关专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