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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拟修法 首相简讯也得公开

2012-09-30 20:25 中港台时间|09-30 20:3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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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贞贞伦敦30日专电)英国政府计划修改资讯自由法,根据新法,未来包括首相及内阁部长所发送的私人电子邮件和简讯内容,只要与政府事务相关,都可以被公开。



2010年12月伦敦“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取得教育部长戈夫(Michael Gove)的私人邮件并公布,戈夫不满私人信件内容被公开,与资讯委员会委员葛兰姆(Christopher Graham)就资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是否容许公布他的邮信内容展开争辩。



媒体报导,教育部负责法律与资讯权的主管最近写信给葛兰姆,表示戈夫决定停止有关私人信件内容被公开的争辩,资讯自由法的内容同时也将被修改。



资讯自由法的调整将由内阁办公室提出,发言人表示,未来新法将会清楚界定根据资讯的性质而非形式,来决定是否符合使用资讯自由法,“从私人信箱发出的政府资讯,即符合资讯自由法”。



内阁办公室正在准备新的资讯自由法修法方向,未来如何适用在中央政府部会,近期内将公布详细内容。



法律专家表示,依据新法,只要内容与政府运作有关,即使是首相传给副首相的的电子邮件或简讯内容,都可以被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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