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780万买豪宅原是“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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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9月04日讯】一年前洪小姐花780万买了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江边的一处豪宅,装修时才知是“凶宅”。原来早在2003年8月15日在该豪宅内曾发生过一起特大凶杀案,房东的保姆和未满4岁的女儿连同丈母娘一块被杀,案子一直未破,如今这套凶宅又引发了一场官司。

据大陆媒体报导,30岁的洪小姐在一年前以780万购置了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江边的一处高档别墅。直到装修时,才从物业口中得知,别墅里曾发生过一起命案,一直未破获。

洪小姐一下子懵了,买别墅本是为了全家老少安享生活,没想到将要住进的却是一处“凶宅”。

在协商无果后,洪小姐将房东告上法院,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责令对方退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豪宅原来是“凶宅”

2011年3月,洪小姐以678万元买了一处杭州市之江花园的别墅。此别墅加上各种税费共花780万元,比市场价低了许多,随后,洪小姐办理了按揭手续,首付275万元,按揭403万元(按揭20年),洪小姐认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

“去年6月,拿到钥匙的洪小姐找来工人准备装修,到小区物业那里备案时,物业神秘兮兮地提醒她:“住进去之前,先找几个年轻人进去闹闹。”

在洪小姐的追问下,对方反问说:“这事你都不知道啊?”原来这幢别墅在2003年8月15日曾发生过一起特大凶杀案,房东的保姆和未满4岁的女儿连同丈母娘一块被杀,案子一直未破。

洪小姐明白了,房东一直在骗她,记得她看房时,房东还特地叮嘱不要去跟周边邻居搭腔,说他们都很势利,看来这是有意隐瞒凶杀案的过去。

对质后,房东承认别墅里确实发生过凶杀案。洪小姐还得知,房东也是2007年前后从别人手中购进的。

购房者要求退房

此后洪小姐要求卖方退房,在多次协商无果后,洪小姐于2011年7月26日以买别墅被欺诈为由,将房东夫妇告上法院,要求解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退还678万元购房款,并责令对方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90余万元。

洪小姐认为,房东在出售房屋前,完全清楚所出售的别墅内发生过重大凶杀案件,却故意隐瞒遮盖。她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购买该房屋,致使购置价款与其实际房产价值严重不符。

且房东的行为严重违反诚实信用的民法原则,已经构成了欺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在本案中,涉案房屋内曾发生过三人被杀的凶杀案,按民间习俗,房屋会被认为存在不吉利的因素,且往往会因此贬值。房东且未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向洪小姐和中介公司披露过该信息,表明房东隐瞒了这一重要信息,构成欺诈。

滨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出售“凶宅”的房东隐瞒事实,构成欺诈,判令撤销双方购房合同,房东退还洪小姐购房款,并赔偿洪小姐购房的7成损失。

法院同时认为,原告在交易过程中未尽审慎审查义务,双方均有一定的过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审法院最后判令,撤销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房东返还洪小姐购房款678万元,房东承担洪小姐各项损失的70%。房东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杭州市中院近日终审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吴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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