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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的艺术师──修辞】4 引用法

作者:廖文毅(台湾/ 国小教师)
2013-11-26 21:47 中港台时间|2025-10-12 19:5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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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中,引用别人的话、典故或俗语,以表达自己的思想或增加文章的说服力,叫作引用。一般常用的引用法可分为:

1.明引:明白指出所引的话出自于什么人。教师布题:胡适先生说:“要怎么收获,先那么栽。”就是希望我们先努力付出,最后才有收获的喜悦。学生林馨慈的习作:“有句话说‘滴水成河,粒米成箩。’就是积沙成塔,勿以善小而不为的意思。”

2.暗用:引用时没有指明出处。例如:教师布题:“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所以我们必须即时行孝。江静怡的习作:“俗话说‘贫者因书而富,富者因书而贵。’就是说多读书可以改变气质,获得宝贵的知识。”

“引用法”是利用一般人对大众意见的尊重与对权威的崇拜,来增加自己言论的说服力,达到使人信服的目的。平日阅读时就可以多加摘记名人佳句,日后写作遇到相关题材,就可以从自己的记忆宝库里提领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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