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果:暴政不灭无以为家

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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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30日讯】吾尔开希回国自首被拒,被港方遣返回台,此事尽见中国法治之荒诞离奇。

吾尔开希是八九六四学运领袖,因参与被中央定性为风波的天安门事件,涉罪 “阴谋颠覆政府”与“反革命煽动”而被官方通缉至今。按常识来讲,既然案犯现 身投案, 官方理应即刻拘押,再通过法定程序提告送审,绳之以法,以彰政府 之权威,以显法 律之尊严。然而中方却反其道而行之,案犯自投罗网,官方却 拒之门外,维恐牵连, 不但案不受理,还由港府官员礼送回台,是真的一国两 制区别对待,还是烫手山芋接 不如弃?抑或视为胡闹懒得答理?

回家闯关不只一次

其实今次投案,非是首次。吾尔开希自二十一岁流亡国外,迄今为止已有二十多 年。 当中曾几次向不同国家的中国领事馆投案,已期能获得回国探望父母(或 被父母探望 )的机会。毕竟家中父母,血缘至亲,尽孝本是本分,何况探望这等人之常情,实在天经地义。况且又离别日久,睽违多年,非但吾尔开希从当日的热血青年,变成现在的中年之士,家中双亲,更已是年近古稀,岁至日 暮,回家一晤双亲,承欢膝下,在情在理,无可厚非。虽然身负通缉之名,但甘愿自首认罪,以身犯险以尽孝道,虽是无何奈何之举,但真情实意感人。奈何三番四次地投案,只换来三番四次地拒绝,有家,却难回,有亲,却难见, 天涯沦落人的辛酸,有谁知?

门禁森严有家回难

有家难回,已让人扼腕长叹,双亲欲养而不能,欲见而不得,更是人间惨事。吾 尔开 希闯关不得,恰如林昭所言,“我向冰冷的墙壁喊一声,还会得到回音,而 向活人呼 喊千万遍,恰似呼唤一个死人!”众多流亡海外人士,祈望孝感动天, 甘愿以投案之 险,达晤亲之愿。然而精诚所至,权力大门纹丝不动,毫隙不 开。任你三番四次地敲 门问路,却不能收到丝毫回音,结局不是不理不睬,就 是拒之门外。哪怕此举自掴耳 光,映出中国所谓法治,不过是皇帝新衣荒诞儿 戏,中央也悍然不顾在所不惜,总之 让你滚蛋就滚蛋,让你走人就走人,哪怕 你家破人亡,哪怕你妻离子散,也动不了他 惜孤怜寡的侧隐之心,其残忍无情 与丧心病狂可见一斑。

罪有应得与不得

吾尔开希因参与八九六四,得罪权贵,以至迄今回家不得,面见双亲不能。但吾 尔开 希双亲又有何罪,为何连番出国探亲被拒?若说吾尔可希带案在身罪该万 死,但无辜 家属何以行动受限不得自由?难道就因为是当事人家属,就可以随 意株连?但若说吾 尔开希有罪,却又投案不收,家人无罪,却又形同囚犯,中 共办事思路之离奇,让正 常人觉得不可理喻。

但,这正是中共治下活生生的现实,更是屡见不鲜的常态。因为在中国,只有当 权者 的需求与意原,才是不折不扣的金科玉律,所谓法律的高文大典,不过废 纸一张。此 种以领导意志,上级要求为是的独裁政治,弄出骇人听闻的的冤假 错案,不出意外, 搞出惊天动天的绝世冤情,实属寻常。所以吾尔开希此次闯 关不能,自首不得,不过 再次映证中共治下,罪有应得与不得,有该得的不 得,不该得的偏得及罪有假罪与真 罪,假罪有应得与不得,真假也有应得与不 得,一切只看领导的需求而定夺。法律如 果说有用,不过是为极权涂脂抹粉, 使行恶犯罪看上去名正言顺而已。吾尔开希此次 “有罪”不得,有家难归,遭遇 让人叹息,但在倒行逆施的中共治下,国民又何尝有 一个安定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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