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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自经区 台财部提供租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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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佳颖台北6日电)财政部长张盛和指出,配合自由经济示范区,将有更多关务创新及5大租税优惠。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召开“自由经济示范区相关租税优惠规划及税式支出评估专案报告”。

张盛和在会中报告说,为配合示范区松绑物流规划的“前店后厂”政策,将有关务配合,创新采用更多虚拟海关,所有后厂都要设置电子账册以便远端稽核。

另外,租税优惠主要有5点,研究在4新(新技术、新人才、新企业、新投资)原则下,研拟短期租税优惠,包括引进新技术、专利权且是台湾欠缺者的外商免征营利事业所得税;国际级跨国企业若成立营运总部,3年内自国外取得的相关收益汇回台湾实质投资,汇回的收益可享营利事业所得税10%优惠税率。

示范区内企业的个人或股东汇回其海外股利或盈余做实质投资,可免缴纳所得税;聘雇台湾现阶段欠缺、且急需的外籍专业人士,海外所得免计征基本税额,工作前3年的薪资所得以半数课税;示范区的研究发展可享投资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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