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叔”频现 各地出台规章限制“以人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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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2月19日讯】(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上海特约记者曹国星报导)几个月来,由房地产产权信息被披露至网络,公权力掌握者持有多套房产的“房叔”、“房姐”此起彼伏,令民意愤怒骚动。中国两会前,官员财产申报的呼声也随之潜流涌动,近段时间,一些地方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规定了专门限制。

2月16日,福建漳州市出台了《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处理好物权公示和隐私保护的关系”,除申请查询本人房屋信息和国家公检法等机关的协助查询外,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

新办法规定,只能以明确的房屋座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查询工作人员对房屋权属信息的内容保密,并将强化落实相关问责机制。

江苏盐城市日前亦出台《盐城市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则规定,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通过一定程序,其他情形“一律严禁‘以人查房’”。

盐城官方在说明制定该办法的原因时说,部分地区个人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引发了部分市民对个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社会各界也颇为关注”。

据《南方都市报》的报导,从1月份起,广州房屋查册愈发严格,原只需提供房屋地址便可查询,如今需要具体房屋的房产证编号、登记字号、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等方可查询。

2010年10月中旬,为配合限购政策,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开通“个人名下房产情况查询业务”和“出具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业务”。

广州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此前注重为限购政策提供服务,对市民的个人隐私有所忽略,此后房管局的内部管理会更严格,对外部的房产信息查询会更加严格,一定要持有效证件方可以查询,他人持业主身份证原件也不能查房产套数。

广东深圳市正在征求意见的《深圳市规划国土房产和海洋档案查阅办法(征求意见稿)》,就规定,不能用业主姓名检索房产信息,即便夫妻查阅彼此房产信息,也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

另据报导,“房叔”“房婶”事件后,北京市建委也在内部明确了纪律,个人一律不准进行类似查询。

2006年中国住建部出台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采取了“以房查人”方式,曾明确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此后,查询管制趋于严格。

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中,登记信息公开范围有所缩小,将登记资料查询、复制限于“权利人、利害关系人”。

不动产登记登记公示并开放查询是国际通例。由于涉及隐私与公共利益的权衡,各国房地产权属开放查询范围做法不一,但一般会要求官员主动申报名下以及亲属的房产。

(责任编辑:徐亦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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