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3年02月08日讯】信访人自然情况;关淑珍,女、1967年9月30日出生,满族,个体工商户,住所辽宁省凤城市中华委十二组(电话13941583046)。从2002年开始关淑珍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帮助父亲索要被凤城市某官员侵占的‘民心解困房’还有2009年本人租用凤城市步行街摊位和凤城市综合执法局发生纠纷,被其工作人员打伤住院、因这两件事关淑珍不间断的向有关部门申诉、信访,虽然最终得到了解决。但得罪了某些官员,他们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伺机报复,2012年6月4日关淑珍的丈夫【孙斌】无辜被殴打致死,一起命案公安机关不但不立案侦查,却接连发生一系列不可想像的事件,令人费解。为此、关淑珍到有关部门申诉、信访,都没有解决问题、特整理这份综合材料,呈报有关部门以求问题解决。
一、关淑珍帮助父亲索要房屋和本人经商被打伤,维护权益的艰难历程
关淑珍的父亲关吉祥【2011年6月22日病故】于1947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任第40军123师班长,参加大小战役无数次、包括辽沈战役、塔山阻击战,因作战英勇、多次受到嘉奖,1955年复员后分配到凤城棚矿当井下工人,曾荣获辽宁省劳动模范称号,工作期间因工受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于1987年退休,但住房一直没有解决也未享受到文件规定的离退休待遇老人艰难度日。
2001年凤城市进行‘民心工程’建设,按文件规定关吉祥符合条件,可以解决住房,经申请和民政局调查后,没有给与解决。2002年凤城市又搞了‘解困楼’工程、关吉祥虽平了个高分,但还是没有得到住房、就此事数次到民政局要求查阅相关文件都被无理拒绝,因关吉祥年岁已高又多病缠身,关淑珍就此事不间断地到有关部门申诉、信访、并于2009年将相关文件拿到手,经查才得知父亲应得的房屋被凤城市某官员侵占多年。
2009年端午节前,关淑珍临时租用凤城市步行街露天摊位7天从事小本生意,凤城市综合执法局收取了租金900元在做生意时;局长王显斌带领20多人亲自指挥、野蛮执法、其中13名工作人员参与打人将关淑珍打伤住院治疗。
以上两起事件发生后在十余年时间里,关淑珍不间断地申诉、信访、花去各项费用8万余元,最终有了结果2012年3月两件事情一并给予解决,凤城市以政府救助形式给付补偿款20万元,由关淑珍办理了各种手续领取了补偿款。
二、关淑珍申诉、信访,得罪某些人物、使其丈夫招来杀身之祸
2012年6月4日17时50分、关淑珍的丈夫【孙斌;因被害死亡】驾驶自家面包车去苏华苑浴池洗澡、走之前买好了烧鸡约了朋友洗浴后在家一起吃饭。当日19点55关淑珍接到一个电话、自称是凤城市中心医院的医生说你丈夫孙斌已经死亡、现在中心医院抢救室、关淑珍接到电话立即赶到了现场,发现孙斌身体僵硬肢体多处受伤并有瘀血现像眼睛睁得很大、表情痛苦,关淑珍当即要求医生组织抢救但医生说孙斌在拉到医院前就已经死亡了,关淑珍立即向110报警并质问医生;人已经死亡为什么还要接到医院、为什么不报警、死人是从那里拉来的、当时医生未做出任何解释,关淑珍又接着打了3个报警电话,凤城市公安局来了3名警察,简单了解一些情况后告诉关淑珍;这是刑警的事,我们管不了,现在刑警已经下班了随后一走了之。无奈关淑珍又数次拨打110报警电话之后来了两名法医、简单的照了几张像、告知关淑珍这是平常事私了吧、要是尸检排号得几个月、你靠不起之后就走了,这期间中心医院的两位医生发生了争执;一位医生对另一位医生说;人已经死亡为什么还拉回来、不报警、另一位医生说;我拉来你就抢救啊,从出警的警察、法医及医生的语言可以看出事情并非简单;孙斌不是正常死亡,是遭到谋杀后拉到中心医院的。
2012年月5日,关淑珍到凤城市公安局要求立案侦查并递交了尸检鉴定申请书,但公安局既不立案,也不给尸检,并于2012年7月27日向关淑珍送达了不予立案的决定,关淑珍亦不服向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申诉,在见一位姓王的检察官时问我第二次尸检还是这个结果怎么办、关淑珍说继续尸检到纠正过来为止,随后于2012年11月22日向关淑珍送达了复查决定书,又继续维持了复查决定。
三、公安机关不给立案却发生了警察和死者家属抢夺尸体的恶性事件
2012年6月5号;关淑珍让中心医院开具孙斌死亡证明遭到拒绝,当时尸体停放在中心医院,凤城市公安局凤凰分局副局长艾龙带领警察控制尸体,强行拉走、说把尸体拉回凤山分局解决问题,关淑珍表示同意,但刚拉走500米又不让拉了要抓关淑珍上警车、关淑珍没有上车,副局长艾龙对其破口大骂(有录像)之后又将尸体拉到了凤山分局,局长左秀林却让把尸体拉走、不同意在凤山分局解决,并说愿往那拉往那拉、因此事殡仪馆工作人员和警察吵了起来,后来将尸体放到了路上。艾龙说;人死在凤城浴池你们去找凤城浴池吧;我们不管了,无奈我们只好把尸体抬到凤城浴池。当日13时许公安局动用警察近100多名强抢尸体准备火化【以前凤城发生过此事】因关淑珍和家人及亲属、围观者极力阻拦没能抢成,但公安机关没有就此罢休,当日18时许又调集100多名警察第二次抢尸体关淑珍奋力阻拦因警察太多,关淑珍将汽油浇在了身体上准备自焚才使警察停止了行动,马上问关淑珍有什么要求;关淑珍说要死亡证明并要求做尸检鉴定,公安局表示同意并当即给了关淑珍3万元钱,后将尸体拉到了凤城市殡仪馆存放,至今没有火化。尸体拉到殡仪馆的第二天左秀林局长找到孙斌的哥哥对其做思想工作要求将尸体马上火化,但是关淑珍坚持死因未查清楚前不能火化、使阴谋未能得逞。
四、公安机关不按刑事案件程序组织尸检、却按民事案件程序委托尸检和鉴定、并大作文章
2012年6月6日关淑珍向凤城市公安局递交了尸检申请书,但拒绝接收、因此事关淑珍向丹东市纪委、政法委、公安局;申诉反应问题,6月24日接收了尸检申请、同意尸检,一般非正常死亡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己组织尸检并不收取费用。但凤城市公安局委托中国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孙斌尸体作了检验又对死亡原因做了司法鉴定并按民事案件鉴定的,鉴定中心直接向关淑珍收取了鉴定费用一万七千五百元。给开收据数额为一万零四十元。并且还不给关淑珍尸检报告原件。
司法鉴定中心在凤城市殡仪馆对孙斌尸体进行了解剖,于2012年7月4日作出了【2012】毒捡字第F JI04号法医毒物检验报告书、排除了因饮酒导致发生的死亡。2012年7月15日作出了【2012】毒捡字第769号毒物药物分析检验报告排除了因使用药物和毒品导致发生的死亡,2012年7月26日作出了【2012】病鉴字第FA2303号法医病理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本例孙斌符合因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及冠状动脉肌桥形成,发生急性心肌缺血导致循环障碍而死亡。
关淑珍对司法鉴定书有异议,于2012年12月28日向凤城市公安局递交了补充鉴定申请书要求对孙斌死亡原因、身体受伤形成的原因、身体受伤与造成死亡的因果关系进行补充鉴定,2013年1月7日司法鉴定中心【2012】病鉴字第F2303号补法医病鉴定意见书补充说明、补充说明如下:
1、死亡原因同前
2、身体受伤原因、根据损伤的形态特点符合钝器外力作用所致说明以上部位曾受到钝器外力作用。由于以上损伤缺乏致伤物的特征性形态改变,故无法确定具体的损伤形成方式。
3、身体受伤与造成死亡的因果关系、本例所受损伤为表皮剥脱、皮下及浅层肌肉出血,损伤程度较轻、范围较局限、同时未检见内部器官的损伤改变、不能构成本例死因、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现有材料无法确定本例死因是否存在诱因。
不难看出,尸检报告是正确的、排除了孙斌饮酒和用药导致的死亡、是非正常死亡,但司法鉴定意见书和补充说明存在不当之处,回避问题,对钝器伤和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出意见【从法医和警察在电话争吵中可以分析出鉴定遭到干扰】有悖职业道德。
五、孙斌死亡后人格受到侮辱、关淑珍及家人遭到恐吓、威胁。
出行被跟踪、监视、电话被监听、电脑被监控、各方面人士出面想私了解决。
在孙斌死亡的第二天,凤凰分局教导员;郭刚说孙斌是在凤城浴池吃性药导致的死亡;劝关淑珍不要尸检说丢人、给孩子留点面子,凤城市政法委书记说孙斌是自己摔伤的,并向丹东政法委汇报时也说孙斌是吃性药死的,那段时间简直是流言蜚语,对一位死者毫无根据、不负责任的乱说;给关淑珍及儿子的身心造成极大伤害,在家人和朋友面前抬不起头。
至2012年7月7日关淑珍出烧烤摊之前那段时间,自己在家里时、经常有陌生人到关淑珍的住处威胁、谩骂、甚至用刀撬房门。
关淑珍在出烧烤摊时,发现经常有无牌照车停在附近,走到那里跟到那里,进行暗中跟踪从2012年10月25号开始、凤凰分局教导员郭刚公开说;派;近50多人好几台车监视关淑珍行踪,开始明跟,用车追踪,就连在野外上厕所时都不放过一边站着两个警察。在十八大期间关淑珍去丹东市;东港、樟岛【旅游区】朋友家住凤城市公安局警察跟踪形影不离、开车追关淑珍家的面包车,晚上面包车挡风玻璃被砸、轮胎被扎,更有甚者,有一天派四名警察强行入室监视,为限制关淑珍出行,公安局采取这些措施导致关淑珍心脏病复发两次;住院治疗【但自尸检报告发到互联网后不再跟踪】。
为达到全程控制关淑珍的目的关淑珍本人,儿子、及【双目失明】的老母亲的电话从孙斌死后到现在一直被公安局监听电脑网络被监控,关淑珍的身份证也被挂到了黑名单上,完全失去了自由80多岁【双目失明】的到老母亲接警察打来的电话受到恐吓得病住进了医院。
因孙斌死亡、在安徽上学的儿子不得不退学回到了凤城,但经常受到威胁,向公安局报警,且提供什么人威胁的录像、都不给立案,令人不解的是;在上述这些行为进行的同时社会各方面人士谈私了;公安局有关人员谈私了解决;法医说私了算了,有些人跟关淑珍的朋友谈私了;问要多少钱有陌生人多次跟关淑珍的儿子谈同意给200万元私了,这些都被关淑珍回绝。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一些知道孙斌死亡真相、但被花钱打点之后谁也不敢帮忙管事了。
六、艰难的信访历程及所见所闻
孙斌被殴打致死后,这半年时间里关淑珍先后多次到凤城市、丹东市、辽宁省;公安、检察、政法委、人大、纪检委、信访局等部门信访、辽宁省人大说;进京上访就抓你、教养你。
孙斌之死在辽宁省得不到解决,关淑珍前后4次进京到国家信访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不接见也不收材料】之后又多次寄送材料,但自今未得到答复。
七、在关淑珍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和向相关部门申诉控告的过程中,其所见所闻令人深思;
1、这起案件报警地域应归凤城市公安局凤凰分局管辖,但凤山分局出的警,孙斌死亡第二天凤城市公安局凤山分局警务公示栏中20多名警察的姓名和照片其中7名警察的姓名和照片被拿掉,不知去向。
2、关淑珍要求凤城市公安局对孙斌做尸检鉴定、跪在地上要求见公安局长杨晓东,但却视而不见。
3、孙斌死亡之后关淑珍找有关部门要求立案和尸检期间、凤城市公安局长杨晓东、凤城市检察院长范某突然调走去别的地方任职。
4、新任凤城市公安局长王尔烈上任后,关淑珍要求见他、他不见、无奈关淑珍在楼下堵到了他话还没等说;王尔烈说就不立案爱那告那告去、他的秘书说你天天告不杀你杀谁,你的上访材料都在我手里就不给你立案、上车就跑。
5、向丹东市检察院申诉时检察官看过孙斌的尸检报告后说孙斌被捆绑过,身上有痕迹。
6、中国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报告作出前法医向关淑珍套话问你看到孙斌时身上穿的衣服吗、关淑珍说穿的衣服,又问孙斌家人是否有心脏病史;在做补充鉴定时一名法医和凤城市公安局警察打电话时争吵了起来且吵的很凶。
7、2012年10月5日,关淑珍在丹东市委门前,被凤城市一群警察跟踪;一名警察骂关淑珍‘操你妈你妈逼’你丈夫就是我们打死的你愿那告那告,关淑珍马上找丹东市纪检委和丹东市督察支队控告却没有理睬。
8、孙斌驾驶的面包车被打开过、车内物品被翻的乱七八糟;公安机关不组织侦查、导致第一现场被破坏。
9、公安机关接警后不保护第一现场、不去调取监控、告知关淑珍凤城浴池已被查封、但却正常营业。
10、公安机关告诉关淑珍去法院按民事案件起诉却不能说明起诉谁及起诉的事实和理由。
这些所见所闻都是关淑珍亲自看到和听到经历到的公安机关就是不予立案这说明了什么、能不令人深思吗?
综上;这份材料所反应的七个方面的问题均属事实,关淑珍愿用人格保证没有虚假成分。孙斌属于非正常死亡,公安机关当时就应该立案侦查;司法鉴定意见书补充说明,能证明孙斌身体受伤部位是钝器外力所致、是被殴打导致的死亡,公安机关应改正不予立案的不作为行为。由于公安机关的不作为行为使关淑珍不得不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花掉巨额费用,致使生意不能正常经营,儿子中途退学经常受到恐吓、威胁,每天生活在提心吊胆的环境中,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精神受到极大痛苦、据此恳请上级机关领导为关淑珍一个弱女子的无助处境伸一把手,启动相关程序督促辽宁省凤城市公安局对孙斌死亡给与立案。
具体诉求如下:
1、立案侦查孙斌的死因惩办凶手并给付应得的赔偿金。
2、追究凤城市公安局和相关人员【包括涉案的其他部门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及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影响生意损失、儿子退学损失、申诉、信访产生的费用,关淑珍及母亲住院费用,鉴定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以上诉求理应得到法律的帮助,让死者九泉瞑目、让生者心甘。
此致
信访人:关淑珍
(责任编辑:魏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