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南丫岛海难聆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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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莫森综合报道)香港南丫岛海难聆讯昨日完成结案陈词,事故调查委员会主席伦明高宣布聆讯结束,下月将向特首提交报告。

南丫岛撞船事故调查委员会完成最后一日聆讯,政府律师及建造“南丫四号”的财利船厂律师结案陈词。律政司代表律师莫树联表示,虽然2008年新例规定每艘船的救生衣数目要和载客量相等,并要有小童救生衣,但当时正值金融危机,因应业界诉求没有执行新例,他承认当局未向外界公布的做法是有不足。这次意外生还乘客只表示太急,没时间帮小朋友穿救生衣,又或者救生衣缠在一起,没证人指出小童没穿救生衣,是和救生衣的尺码有关。

有专家认为在事故中翻沉的南丫四号的船舱之间,因为没有水密门而加速下沉。莫树联并不认同有关讲法,认为船只下沉亦要考虑其它因素,包括附近的海浪或船舱内人士的举动等。他引述专家报告,无论南丫四号是否有水密门、是否有压载物,船都会下沉,最多只会沉得慢一点。

财利船厂的律师则表示,南丫四号已经建造16年,如果现在才批评船厂,没有依图则造船是不公平。他强调,就算船舱之间有水密门,发生意外时都有可能没关上。但承认,负责人没有清晰指示绘图员,导致绘画图则时错误标示尾舱出入口是水密门。南丫四号竣工后,负责人又没有检查船只是否与图则相符。

代表调查委员会的资深大律师石永泰说,委员会在研究证供时,需要考虑到底是接纳香港电灯公司(港灯)的讲法,即南丫四号上并未放置小童救生衣,抑或接纳海事处称验船证书上的儿童救生衣一项打了星号,即代表船上有儿童救生衣的讲法。石永泰说,若委员会接纳港灯的讲法,海事处人员可能面对严重行为失当的指控,必须要有充足证据支持。莫树联建议,委员会同时考虑,验船证书的格式曾经改动,有关人员在表格上打星号,可能只是因为输入形式不同,应研究海事处是失实还是疏忽。即使委员会不接纳海事处人员的供词,都不代表他们就是伪造证供。

去年10月1日晚,南丫四号载着百多名港灯员工及亲友准备观赏十一烟花汇演,在南丫岛对出海面与港九小轮双体船“海泰号”相撞,导致南丫四号船上39人死亡,当局之后成立委员会调查事故。海难聆讯由去年12月12日开始,历时50日,共传召110名证人作供。委员会将在4月22日前向特首提交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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