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梅阎小同律师事务所专栏

雇主须知:I-9表格更新

张雪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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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9表格是雇主审核雇员身份和工作资格的表格,从1986年11月6日之后所有雇主在美国雇用新的雇员时都必须使用I-9表格对新雇员的身份和工作资格进行审核,无论此新雇员是美国公民、绿卡或在美国的外国人,雇主都必须通过I-9表格的填写和审核来满足这一法律要求。移民局曾多次发布有关I-9表格更新和使用的消息和常见问题问答,移民局还于2011年5月13日在移民局的网址www.uscis.gov 启动网上I-9资源中心,专门用来帮助雇主和雇员使用I-9表格来核实雇员的工作许可情况。移民局于2013年3月8日又发布最新消息,宣布对I-9表格进行进一步修改并且随即公布了更新的雇主手册帮助雇主正确填写I-9表格和解答和I-9表格有关的常见问题。以下我将对移民局在2013年3月8日对I-9表格所做的最新修改的部分主要内容向大家做一个简单介绍,供读者参考。

  I-9表格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雇主在聘用员工时收集雇员个人信息及雇员向雇主表明其是否为美国公民、绿卡或有工作许可的外国人等,同时新雇员必须出示证明其身份和工作许可的文件。第二部分是雇主在聘用员工后三天之内审核员工提供的身份和工作证明文件,如果雇员受聘时间短于三天,那么雇主必须在雇员受雇的第一天内完成此项工作。第三部分是审核雇员在一定时间后能否继续合法工作。如果适用的话,此部分应当在第一或第二部分收集的工作许可文件到期时办理。

  根据移民局消息,移民局于2013年3月8日对I-9表格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某些信息栏目(例如增加了雇员外国护照信息(如适用)、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修改了I-9表格的使用说明使其更加清晰,并且修改了I-9表格的格式。修改后的I-9表格从原来的一页扩展为两页(不包括表格说明和可接受的文件),并且表格右下角明确标出2013年3月8日的修改日期(Rev. 03/08/13)。

  根据移民局的说明,新的I-9表格从2013年3月8日发布之日起生效,雇主应当立即开始使用新的I-9表格,新的I-9表格可以在移民局网站www.uscis.gov下载。但移民局同时给了两个月的宽限期,即雇主在2013年5月7日或之前可以继续使用旧版本的I-9表格(02/02/09 版和08/07/09版)。如果雇主不能马上使用I-9表格的新版本,雇主可以用这两个月的时间实现从旧I-9表格到新的I-9表格的过渡。但从2013年5月7日之后雇主必须使用2013年3月8日版本的I-9表格。如果雇主在2013年5月7日之后仍然使用旧版本的I-9表格可能会被移民局或司法部依法处罚。

  雇主应当在雇员受聘其间一直保存I-9表格。如果雇员离开公司,那么雇主至少需要将该雇员的I-9表格从该雇员受雇日期起保存三年或从该雇员离开公司之日起保存一年(以时间长者为准)。另外,雇主还必须在移民海关执法部门(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简称ICE)、劳工部或其它有关政府部门要求时提供有关I-9表格供审查。如果雇主未能妥善填写或保存I-9表格可能会受到罚款甚至在个别情况下受到刑事处罚。

  如果现有雇员已经有妥善填写和保存的I-9表格,雇主不需要重新填写2013年3月8日版本的I-9表格除非需要重新审核该雇员的工作许可情况。不必要的审核可能会违反有关反歧视的法律条款。

  以上是移民局于2013年3月8日发布的I-9有关修改的部分主要内容,供大家参考。需要了解进一步信息的读者可以登陆移民局网站(www.uscis.gov)或打移民局全国客户服务热线电话(1-800-375-5283)或登陆移民局的I-9中心网页(www.uscis.gov/i-9Central)。

  本文仅为有关法律信息介绍,不为本所法律意见。如需个案法律咨询,请与张雪梅律师联系,电话:(770)457-5888,电子邮件:info@zylawyers.com, 网址:www.zylawyers.com, 地址:Zhang & Yan Law Offices, 2971 flowers Road South, Suite 265, Atlanta, GA 303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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