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省更改沉默权法案 律师担心对控方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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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3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马颖慧澳洲悉尼编译报导)纽省有效地废除了长期以来执行的嫌犯在警察面前可以保持沉默的“沉默权”法律,但是律师们担心此修改法案可能使审判的天平偏向控方。

据澳新社消息,去年八月,悉尼西部发生了一系列枪杀案,而警方在调查时,却被拒绝与他们交谈的证人、罪犯及受害者的沉默搞得垂头丧气,纽省联盟党政府对这一刑事诉讼程序法进行了修改,该法案已在省议会获通过。

根据新法令,法官及陪审团可以由于犯罪嫌疑人拒绝回答警方问讯而对其产生负面看法。也就是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审讯时不回答应该回答的问题,并在后来以此为自己辩护,法官和陪审团可因此而得出对其不利的推论。

在新法令下,警方质询嫌犯时应有律师在场,罪犯嫌疑人应年满18岁,而且嫌犯应有合适的机会, 在警察不在场时与律师协商。

纽省律法厅长史密斯(Greg Smith)就此说:“罪犯在一言不发的后面躲避了太久,法律应该寻求打破罪犯用来阻扰刑事司法程序的这堵沉默的墙。”

但法律援助系统复杂案件小组的大律师阿文尔(Kenneth Averre)表示,这个改革将导致法庭裁决的混乱,并且由于律师对这一难以掌握的条文进行激烈辩论,而导致法庭内的裁决严重拖延。

阿文尔周五在一篇名为“正在淡化的沉默权“中说;“取消沉默权给予了警方一个有力的工具。在警方中已经出现了一种在谨慎的职权范围内夸大罪责的趋势。”

纽省律师学会主席鲍尔顿(Phillip Boulten)则表示,这条修订案对警方欲逮捕的有组织犯罪嫌疑人无效。他说:“嫌犯可以在警察局给他们的律师打电话,除非律师到讯问室中与调查警员和其委托人(嫌犯)在一起,否则这条法令不适用。“他补充说,目前担心的是这条法令最终将被放宽。

另一个获修改的是审前答辩公开法,其寻求对沉默权法案进行补充。

如果控方在案件前几周公布了他们的证据,辩护律师将被有权对自己的案子进行陈述,如果辩护律师在庭上无法点出案件中的重大问题,审讯中将推出一个对嫌疑人不利的推断。

(责任编辑:王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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