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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网路儿童隐私新法上路

2013-06-29 17:35 中港台时间|06-29 17:3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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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9日报导】(中央社华盛顿29日法新电)美国政府对网路儿童隐私更严格的规定今天生效。随着愈来愈多年轻人使用行动应用程式与社群网路,这能为广大年轻网友提供新的保护措施。

部分人士盛赞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新规定是里程碑,但评论人士说新规定可能扼杀儿童友善网站和服务的成长。

FTC的规定是更新1998年的“儿童网路隐私保护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藉由扩大“个资”定义至涵盖地理位置资讯、照片、影片及音讯档案,为13岁以下儿童提供更严格的隐私保护规定。

新规定也禁止“行为广告”在没有知会父母和取得同意下,以儿童为行销对象。

这可以预防儿童接触以网路浏览纪录为基础的“追踪式”广告。(译者:中央社乐羽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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