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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侦结 军检:四大因素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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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培煌台北31日电)军检今天说,依国军法医中心复验鉴定,洪仲丘因相关被告强制禁闭、忽略高温环境及死者体能不堪负荷等因素造成中暑及并发严重合并症而死亡。

最高军事法院检察署、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北部地方军事法院检察署上午9时召开记者会,对外说明“洪仲丘下士死亡案”侦结报告。

陆军义务役下士洪仲丘死亡案迄今28天,最高军事法院检察署检察长曹金生少将针对媒体舆论关注议题提出澄清,其中洪仲丘致死条件相当可能性判断,军检提出气温、环境、生理、物理等因素。

曹金生指出,洪仲丘在悔过期间天气酷热,在6月29日至7月3日每天上午9时起到下午5时止,危险系数介于36至44之间,属黄、红旗状况,显见此时段天气酷热,气温居高不下,未强制补充水分或持续在室外日照下操课,都可能导致中暑死亡结果发生。

他说,洪仲丘所住悔过间睡眠区域面积狭小,生活环境不佳,悔过期间无从获得足够休息,体能状况难以回复正常,致不堪负荷持续的基本教练与体能训练。

他指出,洪仲丘悔过期间,生理状况已逐渐产生异常,而管理人并未能注意,适时给予协助,导致洪仲丘生理不佳状况持续累积,终不堪负荷。

另外,曹金生指出,洪仲丘悔过期间操练强度及密度甚高,且每日课表排定劳动服务课目都因体能活动未实施,洪仲丘在此体能训练环境下,加上无法获得足够休息,身体疲累逐日累积而无法复原。

他说,依国军体能训测安全暨医疗作业规定,洪仲丘的BMI值33属高风险群人员,为有安全顾虑者,不宜接受体能鉴测人员,管理人员未考量其体能及身体状况,于悔过期间施予不同程度训练,本来应注意危险系数而避免室外操课,能注意而不注意仍持续对洪仲丘与其他禁闭生施以高强度及密度体能训练项目,洪仲丘最终因为热性伤害导致中暑及多重器官衰竭而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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