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学者举报《环时》公开造谣 官谣转发破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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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9月11日讯】中共政府出台网络谤信息被转发超五百次即构成诽谤罪的法律规定后,北京学者在推特上举报官媒《环球时报》公开造谣。
  
中共最高法周一《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可构成诽谤罪。该解释并于周二开始实施。
  
据自由亚洲报导,美国西部时间9月9日清晨,旧金山湾区的许多华人都收到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夏业良从北京发来、由著名中国人权关注人士葛洵转发的一封电邮,内容是夏业良就《环球时报》攻击他的社论发表的声明,声明表示:“环球时报主编胡锡进(笔名:单仁平)公开造谣,本人去年业已通过岗位业绩考核,胡主编却在环球时报社论中说我没有通过,属于恶意造谣诽谤。请胡公布向他提供不实信息的人名与职位,否则本人保留起诉胡锡进诽谤的法律权利。”

网民们认为,《环球时报》的胡锡进明显公器私用。夏业良在微博中公开募集律师起诉“五百”第一案。

自由亚洲在微博中查询,单仁平的说法早已被转发超越500次,阅读量更是超越5000次的上限,甚至已经被转载到数十家的各大门户网站中。

夏业良透过友人在推特发布消息称,《环球时报》的主编胡锡进(署名:单仁平)公开造谣。《环时》的评论表示:“夏本应在保持本人教授职位的其他硬指标上做得尽量好些,但实际情况显然不是这样。夏通不过上年度的岗位考核。”
  
夏业良周二表示:首先是他(胡锡进)在社论里说到去年教授岗位考核我没有通过,这个本身就与事实不相符。他说(胡锡进)说“本报经过证实”,那请他说从哪个方面证实?他现在就是在造谣,因为我去年的岗位考核是通过的,如果他有证据请将证据拿出来,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职务,向他提供了这样的信息,如果不能提供他就是在造谣。这种造谣伤及到人身的名誉,又要如何打这样的官司?假如他对当事人造成声誉上的损害,给未来的事情带来许多负面影响,那他是不是要做出经济上的赔偿?
    
维权律师滕彪说:这个从法律来讲问题就太多了。最高法是一个审判机构,应该保持中立它没有权力对法律进行扩大解释甚至是立法,这违背基本的法律原则。两高这么积极的配合政府打击谣言的行为,这也是很可笑的,完全丧失了法院和检察院该坚守的最基本的底线。而中央政府打击网络大V,打击谣言,实际上是打击批评政府的言论。它用“运动”的方式动员一切力量去打击,实际上是“运动治理”的思路。
  
许多人认为既然官方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只要求民众遵守,官方媒体更是需要严格把关及执行。日前官媒新华社将日本申奥成功的消息误报成伊斯坦布尔申奥成功,导致数百家媒体集体乌龙,而月前新华社又将外国色情影片的截图当做女囚犯的生活刊登上网也引来大量的批评。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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