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族”难落户北京 律师指户籍歧视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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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9月2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中国媒体近日刊登文章说,北京市户口持有者可以享受80多项福利,而从外地到北京工作生活多年的人很难获得北京户口。有维权律师指出,中国公安部门人为设置户籍障碍,违反了中国宪法和《户口登记条例》。

北京的《中国新闻周刊》9月17号刊登报道说,在北京,户口是个大问题,或者更准确的说,没有北京户口是个大问题。北京户口有80多项福利,包括:就业、买房、买车、教育、婚姻、生育、医疗、养老等。据测算,有北京户口者买房,至少可省46万元;上学至少可省8万元;生孩子能省5万元,考入北大等名校的概率比外省人高41倍。

与此同时,很多从外地来到北京工作生活的人,甚至包括影视明星,都对没有北京户口造成的辛酸和不便深有体会。为了应对没有北京户口的不便,有人直接花钱买北京户口,黑市价前些年大概30万元,现在得50万。

北京悟天律师事务所的程海律师在北京生活工作多年,但却无法把户口从安徽合肥老家迁往北京。2007年4月,程海分别在合肥和北京起诉当地公安部门,要求公安部门依法为他办理迁出、迁入户口,不过他的行政诉讼均被法院驳回。谈到北京户口附带的80多项福利,程海表示:

“这些有户口的人获得的利益不是特权,他应该获得这个权利。实际上是剥夺了我们这些应该迁移户口的人的权利,我们应该享有这些权利,只是被限制户口以后,剥夺了。本来法律规定,公民要自觉的迁移户口,是你的一项义务。你履行了义务以后再享受北京居民的权利。但是它现在限制你履行义务,然后借口你户口不在这,对你进行权利限制。”

程海指出,1958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是中国目前仍在生效的有关户籍的专门法律,其中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而公安部后来出台了各项限制户口自由迁徙的规章制度,人为设置障碍,使得外地到京人员以及他们在北京出生的子女,难以获得北京户口。他说:

“从1976年开始,华国锋任总理和公安部部长的时候,搞了一个文件,公安部发的,以国务院的名义转的。严格讲起来是个级别很低的部门规章。规定农村往城市迁移户口、小城市往大城市迁移户口,要公安部门批准。到现在为止,全国都在执行这个违法的政策。户口现在执行的东西是违法的,是中国最大的行政违法事件。按照我国法律,户口上没有附带任何利益。出现现在这种情况,就是国务院和公安部1976年搞了这个东西以后,把户口变成了一个限制人们权利的工具。”

谈到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反歧视公益机构“南京天下公”执行主任程渊表示:

“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平等权利,但户籍制度规定了城乡二元制,导致资源在城市集中,尤其向超大城市集中,而偏远地区的公民,起点就非常不平衡。户籍产生的根源是发展工业,剥削农民。现在是为了方便管理。现在的户籍政策违反宪法,也违反了各部门的法律。”
北京市统计局9月17号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常住人口已超过2000万,其中约有771.5万人没有北京户口。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的报道。

(责任编辑: 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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