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拒绝设立补偿基金 遭股民抱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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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9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任义报导)因8•16事件被认定为内幕交易的光大证券,在领受重罚之后,还面临着给股民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但光大证券大股东光大集团拒绝设立专项投资者补偿基金。为了维权,多地股民向光大证券发起诉讼。

光大证券遭重罚 不愿设立补偿基金

光大证券在8•16事件中采取的补救措施已经被认定为内幕交易。将承担罚款5.2亿多元,没收非法所得8721万元,并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自营业务的处罚。同时相关四名责任人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9月2日,中共官媒报导,据光大集团内部人士透露,在公布调查结果和处罚之前,有关方面曾尝试与光大集团沟通,建议其效仿平安证券在万福生科案件上的处理方式,主动提出设立专项的投资者补偿基金,对在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案中利益受损的投资者进行补偿,专项基金的金额高于3亿元。但光大集团拒绝了上述建议。

上海金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佑强认为,如果光大证券在未告知公众之前先用对冲交易挽回损失的内幕交易行为,涉及到大股东的某种指示和授意,有大股东的意志参与里面,那么对于受损的投资者,光大集团负有连带责任。

有业内人士表示,光大集团作为金融央企,同时是光大证券的大股东,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以起到稳定市场的作用。并且光大集团实质上负责光大证券的干部任命以及业绩考核等,在旗下子公司出现问题时,直接或间接地站出来主动承担责任也是应有之义。

股民抱团维权告光大证券

8月16日11时5分左右,上证综指突然上涨5.96%,中石油、中石化、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权重股均触及涨停。在11时20分左右,总裁徐浩明获知大盘暴涨可能和策略投资部的操作有关。11时40分至12时40分左右,徐浩明等人紧急商定卖空股指期货合约进行对冲操纵,并因此获利形成内幕交易。

在光大证券的内幕交易过程中,受到伤害最大的还是中小投资者。9月2日,已经有投资者委托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严义明律师代为提起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诉讼,向光大证券索赔8月16日当日的投资损失。

严义明表示,已经向光大证券注册地法院上海市静安区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已将起诉材料收下但表示,是否予以正式立案审理,尚需要进一步讨论研究,会尽快给予答复。

另外,广州一位股民也委托律师,于9月2日上午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光大证券和上交所,要求法院判令两者共同赔偿损失7万元。

此前有福建30名投资者打算抱团维权,其中,福州投资者有17位。在抱团维权投资者中,亏损最多的一位股民,8月16日买股300多万元,次日卖出共亏损30多万。多位维权律师表示,做好应诉材料收集工作后,争取能尽快到上海申请起诉。届时将会与大陆其他维权股民一道抱团起诉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投资者可以提起诉讼依法要求赔偿。但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表示,权益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如果通过法律进行维权,赔偿的事情恐怕是一个比较烦琐而麻烦的过程。

平安证券就万福生科案例赔偿前鉴

根据《证券法》第76条第三款规定,对于投资者因内幕交易受到的损失,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证券维权律师厉健表示,因内幕交易引发的股民索赔诉讼,目前还在艰难探索阶段,主要原因是《证券法》有明确规定,但最高法院至今未出台司法解释,导致司法实践中难以认定适格原告、因果关系、损失计算等。

法律界人士认为,在缺乏司法解释的情况下,诉请认定的界限将比较宽泛,法官的自由裁判权比较大,目前来看比较好的解决方案还是借鉴平安证券的做法,先行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

今年5月,由于万福生科虚假陈述对投资者带来权益损失,万福生科保荐人平安证券宣布出资3亿元成立专项补偿基金,先行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因万福生科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最终,12756名投资者合计获得补偿金额约1.79亿元。在诉诸司法途径遭遇阻滞的情况下,平安证券主动设立专项补偿基金,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做了前鉴。

(责任编辑:刘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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