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法院重判法轮功学员 律师:指控证据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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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2013年7月23日,江苏常州法轮功学员史菊红遭冒充煤气公司职工的警察骗开门后抓捕。1月14日下午,史菊红案在金坛法院开庭。辩护律师当庭为史菊红做无罪辩护,并指出当事人没有任何违法,控方所谓证据与罪名没有任何关联。而法院仍按事先早已拟定的罪名判史菊红四年刑期。

劳教制度被废除后,并不意味着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受到了法律的保护。据一位关注法轮功信仰案件的律师透露,目前有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判无罪的基本上没有。

金坛法院违法判决 律师:指控证据不构成犯罪

金坛法院14日下午对法轮功学员史菊红以所谓的“利用X教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开庭,而当天的法庭上,中共公安机关及检察院罗列的所谓犯罪证据,是在史菊红家搜到一些法轮功的真相资料、真相钱币、法轮功书籍、从网站上下载一些在自己硬盘上。

当事人的辩护律师李春富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表示,尽管公安机关、检查院罗列了不少罪名,但从中国的现行法律来讲,这些指控构不成犯罪。

他进一步分析:“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来看,所有的指控与罪名没有任何关联,作为一名法轮功学员史菊红持有公诉人所列的证据,没有任何违法的地方,只能说明史菊红是一名法轮功学员,其他的证明不了。

律师最后表示:“作为律师,我认为史菊红的行为没有对社会构成严重危害性,不能上升到刑法的高度,不构成犯罪。但是很遗憾法院还是对她做了有罪判决,判了四年。”

史菊红豆家人也表示,庭上法官和公诉方不听律师辩护,对方提出的所谓犯罪证据,辩方都给予一一反驳,但庭上根本就不理。还是一意孤行按他们想怎么判就怎么判。感觉事先已经定好的量刑——判四年。

史菊红家属表示对法院的违法判决将上诉。

警方身穿煤气公司制服 冒充骗开门抓人

去年7月23日上午十时左右,史菊红正在家中做饭,当地金坛市国保大队、金坛华城派出所警察7、8人,身穿港华燃气标志的工作服,冒充煤气公司的人骗史菊红开门后就一拥而入,像强盗抢劫一样翻箱倒柜抄家,拿走了电脑、打印机、一些法轮功真相资料,整个过程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给任何收据,并直接将史菊红从家中绑架去了金坛市晖园宾馆。

一周后7月30日史菊红被带到当地的华城派出所,期间遭到警方的酷刑折磨,他们甚至威胁史菊红,要绑架其女儿。

7月31日史菊红被送去常州市看守所,关押至今。警方在史菊红家人的责问下,才在31日给家属一张刑事拘留通知书。

劳教所被废除后 法轮功学员被送洗脑班、被直接判刑增多

据大陆一位关注法轮功信仰案件的律师介绍,劳教制度被废除后,有一些被抓的法轮功学员,如果以前是家属追的比较紧,提前将当局的违法行为揭露出来,可能就会转为劳教,但现在有些就移交检察院起诉,一旦立案送到法院去,基本上就被判有罪了。

明慧网题为“劳教所解体,洗脑班更应被废除”一文表示,去年12月28日中共被迫正式废止劳教,这意味着已实施半世纪、特别被江氏集团用于迫害法轮功的劳教制度灭亡。但这并不意味着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受到了法律的保护,因为他们中的很多人都被转移到了各地洗脑班继续关押迫害。而“洗脑班”是中共另一个私设的法外黑狱,劳教所的所有罪恶它几乎全部都有,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三年上半年,全国被判刑、送洗脑班人数是被劳教人数的四十五倍,同时,劳教所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被转移到各洗脑班继续关押,以至于有些地方政府看到了苗头,开始投资扩建洗脑班,如二零一三年十月,湖北省“咸宁市法制教育基地”在咸宁市劳教(戒毒)所挂牌成立,计划用三亿元,对全市县法轮功学员实施洗脑转化。

随着洗脑班的死灰复燃,很多地方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大规模迫害,如从二零一三年七月份到八月十日仅一个多月,至少有一百零八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到洗脑班。这些案例波及全国十六个省市。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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