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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住牢房 荷兰提案收费

2014-01-20 18:50 中港台时间|01-20 18: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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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依璇布鲁塞尔20日专电)荷兰司法部近日提案,受刑人或未成年受刑人的父母,必须缴交住在牢房内的费用,每天为16欧元(约新台币640元),最多缴2年。

荷兰政府表示,执法、照顾受刑人及执刑费用不应完全由社会大众负担,犯罪者违法、被判刑,使得政府必须采取相应行动,因此判刑确定者理应负担部分费用,其他欧洲国家也有类似规定。

但荷兰受刑人权益团体认为,受刑人2年要付将近1万2000欧元,他们可能本来就没钱,坐牢期间更一无所有,“这样是要他们一出狱就负债吗?”

此外,荷兰政府表示,受刑人应负担部分调查、起诉、审判等费用,数额尚待决定,这些要求已列入两项法案,正向各部门寻求建议。

提案若经国会同意,将于2015年1月生效。目前荷兰约有1万2000名受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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